一、继承房产一定要公证吗
对于继承所获得的房产而言,并不必须进行公证程序。财产所有权人可与继承人双方自主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相关法律对此并未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在房产继承过程中,这仅仅涉及到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故而当事人只需按照申请登记的流程提交已故者的死亡证明文件、遗书或由法院确认的法定继承证明资料即可。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吗?
通常情况下,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遗留房产享有法定继承权,无须经过公证程序。这是由于房地产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依赖于公证作为其有效的前提条件。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的创设、更迭、让与以及消亡等事项,需在特定部门进行依法登记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若未经此类官方认证,则不能产生实质性的权利效果。
然而,法律可能会做例外性安排,例如在继承事项中,继承人取得物权的确立,往往将从继承行为发生的刹那间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继承房产而言,其并不必然要求经过公证程序实际操作中,仅须继承人之间达成共识,便可以顺利完成这一环节继承房产被视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相关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向有关机构提交已故者的死亡证明、遗嘱或者经由法院确认的法定继承证明文件,并按照特定的申请登记流程进行办理在此过程中,法律并未强行规定继承房产必须经过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