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有一方遗失怎么办
在双方合同签订后,倘若其中一方向另一方遗失了这份重要的文件,那么其可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复印,以便保留记录在案的复印件。若有关方就此合同产生争议并进入诉讼程序时,尽管复印件的证明效力相较于合同原件略显不足,然而,若当事人能够通过其他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复印件的合法性及真实性,那么这同样能被视为有效的证据,以支持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份数并不影响到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因此,无论是哪一方遗失了合同,他们都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遗失合同的一方来说,他们可以前往另一方处复印合同,并将复印件妥善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双方签订物权协议有效吗
经过双方法律主体签署确认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若当事人以合同书的形式签订了相关合约,那么当所有的当事人均已签名、加盖公章或是按下指印之时,该份合约就正式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当这份合约正式生效后,它也将自动确立其本人的法律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在合約签订之后,假如有任何一方不幸丢失了合同文本,他们可以向另一方提出申请,要求提供原始的复制件进行复印留档即便这种情况下副本的证明力略显不足,但只要能够通过其他可靠的证据来进一步证实其合法性和真伪程度的话,同样是有可能作为有效证据被采纳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約的复本数量并不足以影响其法律效力的性质,因此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对于丢失合同的一方来说,他们可以在对方那里进行合同的复印工作,并且要确保妥善保管好这些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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