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1.关于医疗费用之赔付(1)医疗费应依据医院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并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进行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额度,应以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实际产生的金额为准;
(3)若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无疑会产生的费用,则可将此项费用与已发生的医疗费合并进行赔偿;
(4)对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提起诉讼。
2.关于误工费之赔付(1)误工费应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及其收入状况来进行确定;
(2)误工时间应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进行确定;
(3)若受害者因伤致残而需持续误工,则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4)若受害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应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5)若受害者无固定收入,则应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6)若受害者无法提供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证据,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3.关于护理费之赔付(1)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进行确定;
(2)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则护理费应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计算;
(3)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了护工,则护理费应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应为一人,但如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对此有明确意见,则可参照该意见来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6)若受害者因残疾而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则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7)受害者定残后的护理,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来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二、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残疾赔偿金主要是针对受害者由于人身受到伤害导致身体某个或某些部位失去完全或部分劳动能力所引发的经济损失进行的一种特殊赔偿支付方式。其具体的计算方法设置如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是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的基准数×伤残等级对应的伤残系数×赔偿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提到医疗费用范畴,依据应明确以医院出具的发票、病例记录等资料作为参考依据,且在理赔过程中应当按照实际产生的具体金额进行赔付针对误工费用相关事宜,主要是通过衡量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其收入情况来加以评估与确认若被害人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则按照其实际损失的收入数额进行计算反之,若无固定收入来源,则可参照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或者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核算至于护理费用方面,则需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等因素综合考虑,通常情况下,护理人员以一人为宜,并且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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