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一人退股如何清算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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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股东撤资清算一般遵循入股时签署的合约条款。股东间可自由转让股权,但转让给非股东需过半数同意。书面通知后30日无回复视为默许,反对者需购买股权,否则视为同意。撤资不涉及全面清算,遵循中国法律法规操作。
公司股东一人退股如何清算

一、公司股东一人退股如何清算

关于公司股东撤资清算的事宜,通常会依照入股之初双方签署的相关合约条款进行操作。通常情况下,当公司股东提出撤资请求时,并不涉及对整个公司进行全面资产负债表式的清算。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互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然而,若股东欲将其股权转让给非股东人士,则需经过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的同意方可实施。在此过程中,股东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有关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并征询他们的意见。如果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日内未能给予明确回复,则可视为已默许了此次转让行为。若有超过半数的其他股东表示反对,那么这些反对的股东必须购买拟转让的股权;

如若不然,即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怎么做

关于公司股东间转让股权的一系列办理流程,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各位股东需在深思熟虑后,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若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则无需额外遵循其他规定;

其次,如涉及整套股权的全面转让,公司应当谨遵相关法律法规,解散转让方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向接手方股东签发同等价值的新出资证明书;

之后,为了确保所有手续的顺利完成,应对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相应的修改与更新;尤为重要的是,务必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变更登记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关于公司股东撤资及解散清算的流程通常须依据其在入股之时签订的相关契约条款予以履行其中,股东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进行股权转让,然而如若将股权转让予非股东之人士,则需要获得其他多数股东的肯定同意在向全体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后,如在三十个自然日内未收到任何回复,则应视为各股东已默认此项转让方案反之,如有立场不同的股东坚决反对转让,则他们需提出购买股权的具体方案,否则也将被视作已经同意该项转让此外,撤资并不意味着必须进行全面清算,而是应严格遵守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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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三、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四、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首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然后,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最后,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五、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六、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七、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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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上述答复对您提出的股东申请清算流程的问题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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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有限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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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够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限定,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时,该决议无效。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流程、表决方式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限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背公司章程时,股东能够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能够要求退股。公司持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限定的分配利润要求,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要求公司以合法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能够申请法院遣散公司。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做出公司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此时符合肯定要求的股东能够申请法院遣散公司,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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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退股要如何清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该几种方式优劣分析如下:
1、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
2、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优点是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缺点是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烦琐。
3、法定退股情形很难出现,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
4、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讼。
5、向人民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此种方式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即在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当其他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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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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