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起诉是无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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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免予起诉的情况包括:无犯罪事实、法定事由和附带条件的不起诉。无罪的不起诉是未发现犯罪事实;有罪的不起诉则基于法定事由或附带条件。虽然免予起诉不等于无犯罪,但未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在法律上仍被视为无罪。
免于起诉是无罪吗

一、免于起诉是无罪吗

以下为免予起诉之各种情况的详细阐述:包含因无犯罪事实而予以不起诉;基于法定事由作出之不起诉以及附带条件的不起诉这三个主要层面。

首先,第一种类型即因未发现犯罪事实而不予起诉者,属于我们所说的“无罪”;

其次,第二种情况包括了“无罪”与“有罪”两种具体的不起诉情形;

最后,第三种类型则属于有罪的情况下不予起诉。从这个角度来看,免予起诉并不等同于缺乏任何刑事犯罪行为。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由于尚未经过人民法院的公开审理和判决,因此,被免予起诉的被告在法律意义上仍然被视为无罪之人。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六种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免于起诉算不算刑事处罚

"免于起诉"是指公诉机关在确认被告人已构成犯罪这一基本前提条件后,基于其所犯之罪行情节轻微,从而作出的无需启动起诉审判程序的决定;而"免于刑事处罚"则系由审判机关在确定被告人已然构成犯罪之后,同样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程度,为被告者所做出的无需给予刑罚处罚的判定。无论是何种裁决,均是以认定案件当事人有罪为前提条件而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免予起诉的情况主要包涵以下三种无犯罪事实、法定事由以及附带条件的不起诉其中,无罪的不起诉意味着在审查过程中并未发现任何犯罪事实存在而对于有罪的不起诉,则是针对存在法定事由或者附带条件的案件进行处理然而,尽管免予起诉并非等同于完全无罪,但是在未经法院予以审判并作出合理判决之前,该被告在法律层面依然应当被视作为无罪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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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者的房产税政策区别
1、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的房产税问题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案例介绍:6月,税务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日常纳税评估时发现,该企业账面上有价值2000万的店面出租给个体商户,但是未申报缴纳房产税该企业解释,与个体商户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协议,第一年优惠免收租金是第一年免收租金期间,该公司认为按照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第一年不收取租金,因此无需缴纳房产税对此,税务机关认为依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对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的房产税应该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该企业应补缴房产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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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
6.8万元注:根据《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我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关于无租使用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也就是说,在无租使用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主体仍为产权所有人,只是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案例介绍:近日,我局税务人员在对某单位进行日常纳税评估时发现,该单位度无租使用其关联企业的房产,该房产原值280万元,但是未代缴房产税对此,税务机关认为依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该单位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应代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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