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骑车被撞对方全责该怎么索赔
在交通事故中,若责任全部归于对方,则应依据此次事故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与受害者的伤势状况,由法律明文规定明确的全责责任人应负的赔偿具体金额。当侵权行为对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损害时,应当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合理的治疗及康复所需费用,同时还需赔偿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首先,可尝试与对方就赔偿金额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骑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根据现行的司法解释规定,当汽车驾驶员在公路上驾车行驶时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机动车遭受了损害,那么作为受害方的机动车所有者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如下赔偿责任:
首先,在被侵权车辆尚有修复可能的情况下,受损车主可提出赔偿请求,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损坏车辆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车辆内所承载物品因本次事故遭受的损失费和为防止车辆受损进一步加剧而实施救援操所引发的额外费用。
其次,若被侵权车辆因事故导致严重损毁以致无法修复或已经完全丧失,则受损车主有权要求侵权方赔偿其购买与事故发生时被损车辆价值相当的新车所产生的费用。再者,若被侵权车辆系专门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等营利性质的运营车辆,受损车主还可要求侵权方赔偿在一段时间内由于车辆无法正常运行而导致的合理停运损失费用。
最后,对于非经营性车辆的受损车主而言,他们同样有权要求侵权方赔偿因无法继续使用原车而需使用替代性交通工具出行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当发生交通事故并确认对方为全责方后,基于事故所导致的损失以及伤者的具体状况,依据相关法规应当向其发起索赔要求这些索赔要求涵盖了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等等,以及因事故而导致的误工收入损失首先应积极与对方展开和解协商,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决最终的赔偿金额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