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人离婚后户口一直不迁可以吗
在婚姻生活终结之后,户口的迁移与否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夫妻双方在达成协议或经由法院判定或者调解书所规定的情形下,如果有涉及到户口迁移的话,就必须按照原先的协议或者法庭的判决进行搬迁;而在其他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选择是否迁走户口。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后,户口的处理方式除了常规的迁移之外,还包括将户口迁回到结婚之前的原籍所在地,以及迁往长期居住的地方等等。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两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哪方
首先,夫妻双方应先行进行友好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由当地法院做出最终裁决;
其次,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基本情况下法律倾向于将抚养权赋予母方,但如能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母方存在离家出走、患重疾、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沾染毒品等恶劣境况时,则抚养权将归属父方所有;
另外,当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无法满足父母双方协商成果,并且不能够明确说出更愿意跟随哪一方时,法院将会根据子女表现出的优势和劣势来决定抚养权归属于谁。在此等情况下,如父母双方均表现极为接近,那么法院往往会将抚养权授予女方;
最后,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年满两周岁及以下女孩应当跟随父方共同生活且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利影响,那么该子女便有权跟随父亲生活。
然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法院通常会遵循“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积极寻求他们的个人意见,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并做出相应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手续完成之后,户口迁移应当遵循个人的主观意愿进行调整。依据相关协议或者经过司法程序所作出的裁决,涉及到户口迁移事宜时,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定来执行;而在其他情况之下,当事人则有权利自由决定自己是否需要进行户口迁移。除了常规的户口迁移之外,当事人还有权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地或者是长期居住的地方等等。总而言之,户口处理的方式多种多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选择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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