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身故后怎么理赔
关于不幸离世之人应获得何种抚慰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首先,丧葬费用将依照诉讼地当年度在职员工月均工资水平,依照六个月总体金额进行计量;其次,事故造成的死者家属的损失赔偿,将根据诉讼地的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二十年来进行核算。然而,若离世者为六十岁以上者,则其家属所获之赔偿额将会逐年递减;对于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离世者,赔偿额度将予以五年内累计核算;最后,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亦需依据抚养人失去劳动力的情况,按诉讼当地当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来进行测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意外身故保险理赔流程
面对突发且令人担忧的意外伤害或住院事件,您应当尽快联系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明确您所需准备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便保险公司能以最快的速度为您提供理赔事宜。
同时,为了避免由于时间延误而导致无法获得理赔的问题,建议您务必在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开始报案。
当涉及到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申请理赔时,具体所需的手续如下:
(1)严谨、权威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2)由有关部门开具的针对该意外伤害事故的专门证明;
(3)原始的医疗费用收据以及详细的处方;
值得注意的是,若您选择联系的医院是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包括二级在内)以上医院进行住院诊疗,则上述手续将进行简化处理。在此种情况下,您只需要准备前述所需手续中的第(1)至(3)项即可。
作为保险公司,我们承诺在收到所有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后,将在最长七个自然日内给予您结案通知。一旦您或您指定的受益人接收到该通知,便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平民户籍证明访问保险公司并领取赔偿款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首要环节是,丧葬费用将会依据诉讼地点所在年份同期从业人员的平均月薪水平为基准,按照六个月时间跨度来计算总和;其次,对于因意外事故而失去亲人的家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其赔偿额度将参照诉讼地点所在年份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并以二十年为周期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