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则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这里所说的延期交房,特指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所明确约定的交房日期后,仍然未能向购房者发出正式的入住通知。通常情况下,买卖双方会在合同中对延期交付房屋是否构成退房给出具体的期限规定,比如30至90日之间。若超过了此期限并且开发商仍未如约交房,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并同时要求其给予一定程度的违约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然而,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因延迟交房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那么合同将继续有效执行,购房者无法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延迟交房多久可以要求退房
若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亦未能及时支付放购房款项,经过书面催促并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之后,双方仍然未能按时履约,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主张解除此份买卖合同,这是基于我国民法典中的明文规定,但是若双方事先对逾期事项另有商定,则以其为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在规定的交房日期之后,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先的协议完成正式的入住通知书发放,那么这将被视作延迟交房现象。这份合同通常会制定一个30到90天的缓冲时间作为补充,只要在这段期间内房主仍没有收到任何消息,那么他们就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选择撤销购买合同并且向开发商提出请求,要求其退还已经交付的款项,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者是利息赔偿。而对于那种合同中已有明文违约责任说明的情况,若非合同中有特别条款许可,房主将无法依此法律依据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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