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还完钱联系不上可以报警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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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机动车作为抵押品非法转移时,抵押人有权向公安报案。抵押权人虽有法律权益,但无权私自处置。若债务人违约,抵押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如诉讼后出售车辆优先受偿。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流程包括:车主提交资料,金融机构家访调查并评估车辆,要求办理委托及借款公证,收押证件后至车管所登记,最终依据车辆价值决定是否放贷。
抵押车还完钱联系不上可以报警吗

一、抵押车还完钱联系不上可以报警

首先,当机动车作为抵押品被非法转移时,是否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报案?答案是肯定的,当机动车作为抵押品被非法转移时,您完全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利益。在此种情况下,抵押车仍然受到抵押人的占有权限保护。尽管抵押权人拥有该车辆的法律权益,但他们并没有权力占有或处置这辆车。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提起诉讼,然后通过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来获得优先受偿权。

其次,关于机动车抵押手续的办理流程,具体步骤如下:1.车主需将所需的所有材料提交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会根据这些材料对车主进行详细的家庭访问调查;2.金融机构会对抵押车辆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其价值,并据此预设贷款金额;3.车主需要办理委托公证以及借款公证等相关手续;4.金融机构会将车主申请的相关证件进行收押,随后前往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5.金融机构会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决定是否发放贷款给车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车卖了违法

将已设定抵押权之车辆擅自出售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法定的违法犯罪。倘若此类出售行动未事先获得抵押权拥有者的明确授权,那么该行为便有可能被归类为刑法定义的侵占罪行,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

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机动车被非法用作抵押品转移的状况下,抵押权人享有宪法赋予的合法权益,然而不得擅自进行处置。当债务人失信违约时,抵押权人可通过司法渠道予以追偿,例如根据胜诉判决出售相关车辆,以确保优先获得赔偿款项。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流程涵盖以下步骤:申请人需提交相应材料;继而由金融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和对车辆价值作出全面评估;接下来是签署授权书以及办理贷款公正等手续;收押相关证件后,移送至车管所完成备案登记;最后,综合考虑车辆价值,再做出是否提供贷款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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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与抵押物有什么区别,有什么联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质权是债权人因担保债权,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财产,并可就其卖得的价金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利。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是: ①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②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③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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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与质押合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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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担保法规定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其立法目的之一是确保债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原则上债务人将房产等财产进行抵押并办理登记后不允许债务人再将房产等用于其他债权抵押。
那么,在抵押关系中,一方可以提出变更造成抵押的主合同吗?
一般来说,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或者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因此,需要当事人对合同内容重新修改或者补充。
由于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所以,当事人在变更合同内容时,也应当本着协商的原则进行。当事人可以依据要约、承诺等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确定是否就变更事项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的内容,变更后的内容不仅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有的情况下,如需要行政登记等,仅有当事人协商一致是不够的,当事人还应当履行法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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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联系不上报警有用吗?
人联系不上报警是有用的,此时公安机关是会发布寻人启事来寻找失踪人员。如果是确实是联系不到人的,并且符合法定的条件的失踪的人的近亲属是可以向我国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的,从而引发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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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与资不抵债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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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了抵押的不动产登记联系单多久可以办理房产证
[律师回复]
1、内页不同。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
2、外页不同。房产证外页颜色是绿色的,不动产证的外页是红色的,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落款“国土资源部”,全国统一编号。
3、印章不同。房产证的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
4、版本不同。房产证目前只有一个通用版本;不动产权证书一共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了登记簿的主要信息。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而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5、费用不同。房产证的一部分10多年前销售的商品房,同时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两本证书。当时办理这些证书时,要按照土地面积、房产面积分别进行两次测绘、缴纳两次测绘费用,缴纳两份制证成本费;不动产证测绘只要一次就行,制证的成本费也就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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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费用不同。房产证的一部分10多年前销售的商品房,同时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两本证书。当时办理这些证书时,要按照土地面积、房产面积分别进行两次测绘、缴纳两次测绘费用,缴纳两份制证成本费;不动产证测绘只要一次就行,制证的成本费也就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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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打人报警,当事人没有联系到,但是又说联系不上。
[律师回复] 1、被人打了,报警了,警察说找不到人可能是两方面因素:一是作为无效,二是。如果是警方真要是动用了相应的侦察调查手段而找不到致害人或可供侦破的线索,则属于作为无效,这样情况是没有办法的(受害人也有义务提供有效的证据与线索),受害人的损害与损失没有人会替代买单的。如果是后者,不所作为可以向受案机关的上级提出投诉,如果有相应的证据可以就办案机关的向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
2、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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