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出保险折旧费赔不赔
众多车主所关注的“车辆折旧费”即为车辆贬值损失费。然而关于车辆因事故导致的折旧费是否可获得赔偿,其答案却并非绝对。诚然,此类费用确实可以通过申请得到相应补偿,但具体金额需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这是由于当前社会中,针对车辆遭受撞击后的折旧费并无明确的标准或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因此并未有明确的赔偿条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法院通常采取审慎的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以支持。对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车辆贬值费用赔偿,法院往往不会予以支持,即便在极少数情况下给予赔偿,其金额也相对较小。值得注意的是,若最终需要对车辆折旧费进行赔偿,该费用将由肇事方自行承担,而非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是因为车辆折旧费被视为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之一。究其原因,在于事故发生后,车辆贬值的定义较为模糊。例如,假设您的车辆在未遭受撞击前价值为10万元,那么如何证明这一事实呢?而在事故发生后,车辆价值可能仅剩下8万元,同样地,如何证明这一损失呢?对于这类损失,我们难以给出确切的数值界定。
《关于对机动车辆保险财产贬值损失问题的请示》第一条
《机动车辆保险条
款》第二条
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包括机动车辆)直接损毁致使该财产贬值,不是第三者财产的直接损毁,而是间接损失,因此该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案件当中,对于遭受损失的车辆而言,通常并不存在折旧赔偿的情况。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主张折旧费的赔偿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因此,如果事故方向责任方提出此类索赔请求,被请求方向法院抗辩时便可据此予以拒绝。
当车辆碰触交通法规引发事故后,首要步骤应该是依法进行事故报案,随后前往正规汽车修理厂对受损车辆进行损失鉴定,以明确车辆实际损失程度。需知,在保险理赔环节,车损险主要负责支付车辆维修所需的相关款项,然而并不包括所谓的“折旧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车辆折旧费用,亦称贬值损失,对于在事故发生之后是否可以提出索赔这一问题上,相关的法律规定尚存争议。尽管当事人有权提出补偿要求,然而具体数额往往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业标准或法律条例作为依据。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庭并不直接对此类申索予以认可,即使最终判决给予赔偿,其所涉及到的金额通常较低。而针对车辆贬值损失一项,应有肇事方承担相应责任,不属于保险范畴之内。究其原因在于,评估车辆贬值程度较为繁琐且困难重重,同时,缺乏明确且统一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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