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是否可以办理身份证
异地可办理身份证。以下为办事步骤及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现所在地所辖城市居住证;若无居住证,需提供租房或购房相关证件;
2.户籍单页原件;
3.预计在外停留时长超过三个月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
二、具体流程:
1.抵达当地派出所后,提交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进行人像信息录入;
3.获取新办身份证领取凭证。
注意事项:由于居住证仅限时三年且法律效力有限,无法用于购票或出差住宿等场合,故建议申请临时身份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二、异地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在满足相应取保候审条件且收到办案机关批准,被保护的当事人是不必局限于同一地域的。
无论是亲友还是具有资质的法律从业人员均有资格提出申请,向作为案件处理机构的原案件办理机关进行申请。
例如,若处在侦查阶段,就应向执行调查工作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最后若是到了庭审阶段,便需向负责审理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这三大司法机关都有权对各自所受理的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异地是否可以办理身份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