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会怎样处理
对于起诉离婚但却未出庭的原告诉讼人,法庭将依法采用传票形式进行讯问传唤,因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除了本人已经丧失表达能力这个特例外,其他所有的参与方都必然会受到法庭审理程序的影响和约束。在接到传票通知后,如果原告诉讼人没有合理且合法的理由而拒绝出席,法庭有权按照撤诉程序对此案进行处理,而若被告提出反诉请求,法庭也享有依法进行缺席判决的权力。针对离婚诉讼中的被告方何时能够豁免出庭一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两种情况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如果被告的离婚案件已有诉讼代理人为其代表诉讼,在不存在表达受限制的情形下,本人(即被告)仍然应当亲自出庭;
其次,若确实因为各种特殊原因如健康状况不佳、正在接受疾病治疗或工作缘故难以脱身,以致于无法亲身到达庭审现场,则必需向法庭递交明确表示是否愿意离婚,以及分居还是共同生活,以及与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等相关问题的书面回应。这里所提到的“特殊情况”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诸如因病住院或年迈虚弱,行动不便等因素;
(2)由于工作性质或所在地点的原因导致其无法抽身离去,或者由于居住地相隔太远使得出庭极为困难等情况。在此种情况下,不出庭的被告必须向法庭提交直接反映自身意愿的关于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案件原告起诉时不提财产如何应对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并不必然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在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并未主张要求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那么,被告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庭做出最终裁决前,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对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予以分配。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被告主张进行财产分割,必须以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条件为前提:
首先,他(她)必须已经明确表示愿意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若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允许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进行分割,则被告也可据此提出相应的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会怎样处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