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交通事故中,逆向行驶的骑自行车者需为其行为承受严重后果。
根据现行交通法律规定,若因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则需承担事故中的所有责任;而逆向行驶骑自行车此举无疑完全符合过错情况的第八条描述——“逆向行驶”;因此,根据相关规定理应对其责任人进行全责追究。
然而,由于自行车作为一种非机动车辆,相较于机动车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故在实际处理过程中,遵照相关交通法规,交警通常会适当维护和关注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原则,并不会判定逆行骑自行车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是给予其主要责任压力,而机动车驾驶者则更多地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自行车逆行被汽车撞保险怎么出
当自行车逆行与机动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时,事故责任的判定原则通常为:
若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故意驶入机动车道实行逆向行驶行为者,应被视为主要责任方;
而机动车通常需承担次要责任。
同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机动车在这类事故中负有赔偿责任时,其所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比例不得超越总损失的百分之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自行车逆行被撞谁责任”,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