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漏诊导致病情恶化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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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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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医疗领域,部分情形虽可能被误诊为医疗事故,但实则非医疗事故。这类事件往往涉及医生或医疗机构的过失,患者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医疗事故须经医学会鉴定,满足三条件: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实质损害。若漏诊等未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由疾病自然进程或非医疗过错引起,且医院未违反护理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生漏诊导致病情恶化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一、医生漏诊导致病情恶化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在医疗领域中,部分情形可能会被误诊为医疗事故,然而实际上并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但是,这类事件中一般确实存在着医生或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因此患者有权向相关医疗机构提出违约责任的主张。医疗事故是指由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后,确认其构成了医疗损害事件的情况。要构成医疗事故,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存在医疗过错

其次,该医疗过错与患者所遭受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后,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若因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并未给患者带来实质性的损害,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并非由医疗过错行为直接引发,而是由于患者自身疾病发展的自然进程,或者受到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外因影响所致,而且医院也未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指南规范,此时便不能将此类事件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刑法》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生漏诊导致2次手术怎么维权

当医疗机构因疏忽导致患者未能得到准确诊断,此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和民事赔偿等。

具体的赔偿金额应当根据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药品消耗、相关治疗开支、住院期间的生活补贴及其他相关支出进行精确计算。

至于误工补偿方面,我们将会按照实际损失的劳动报酬收入,或者选择过去三年内的平均薪酬作为参考依据。

在支付伤残赔偿金方面,我们会参照事故发生地点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并以20年为期限进行合理的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医生漏诊导致病情恶化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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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王某因“右下肢疼痛麻木一年、腰痛二月”至无锡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右足丹毒、右足癣”,2月,王某因“右足疼痛伴皮肤潮红、发凉三月”再次至该医院治疗,诊断为“右下肢闭塞性脉管炎、右第五趾部分坏死”,予以抗感染治疗、止痛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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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王某因“右下肢疼痛麻木一年、腰痛二月”至无锡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右足丹毒、右足癣”,2007年2月,王某因“右足疼痛伴皮肤潮红、发凉三月”再次至该医院治疗,诊断为“右下肢闭塞性脉管炎、右第五趾部分坏死”,予以抗感染治疗、止痛等处理。
半月后,王某主动出院前往鞍山某医院,诊断为“下肢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随后分别行右足小趾截肢术、行右下肢静脉动脉化、行右膝下截肢术。王某认为当初在无锡医院诊治时,医生遗漏了诊治,属于医疗过错,便诉至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4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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