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言,在普通情形下,若其行为并未带来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并且能够得到担保人或保证金的担保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那么司法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便有可能做出取保候审的决策。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必然能获得释放。
最后的结果仍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倘若司法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嫌疑人或被告实施拘留,即便他们已经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也仍然有权决定继续执行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过程往往需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的评估,其中包括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大小、再次犯罪的可能性等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但并未直接规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必须被释放。因此,是否释放还需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二、符合取保候审但是公安不批该如何申诉
若公安机关因某种原因而未能批准当事人的取保候审请求,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前提之下,当事人仍可尝试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倘若在此过程中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当事人亦可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向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类型,其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具体而言,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必须在一定限度之内,否则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符合取保候审的还要拘留不”,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