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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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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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信息、房屋描述、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金额、房屋维修责任、合同解除条件、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同时,合同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争议解决方式。
房租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一、房租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首先,合同双方之间的详细基础资料必须明确,包括承租方出租方各自的身份及相关信息。

其次,应当详细说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以及其预定的用途,这点至关重要。

第三,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赁期限、租金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租赁物的维护保养问题也需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最后,合同还应包含关于违约责任的详细规定,以及当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案等条款。总的来说,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并从中获取收益,而承租方则需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租金的法律文件。租赁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房租租赁合同里怎么写不得养宠物

租赁协议规定不可饲养宠物,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务必明确约定:租客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即房东)的要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饲养任何宠物。若违反此项规定,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作为出租方,甲方拥有所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这其中包含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等多项权益。

因此,甲方有权力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规章制度,例如禁止饲养宠物等事项。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租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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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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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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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③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⑤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传统合同法上的八大条款并非每个合同都必须具备的“必备条款”、“主要条款”,缺少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条款,并不当然导致一个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事实上,每个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依合同情形不同而各不相同。第12条的规定仅具有提示性意议,并无任何强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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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 从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 个月 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
第一页由甲方留存,
第二页四乙方留存,
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附则
出租方:(章) 出租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
经营性租赁的内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经营性租赁的内容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经营性租赁的定义
经营性租赁又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为止的一种租赁方式。
由普通出租和租用关系形成的租赁业务。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前提使用设备,出租人自始至终拥有设备所有权。出租人仅赚取设备使用费,承租人仅使用不拥有设备。这一点与融资租赁性质截然不同,后者出租方收取名义租金,租约到期时设备产权将转移给承租人。
它是一种以提供租赁物件的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形式,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维修保养、技术更新较快的设备。在经营性租赁项下,租赁物件的保养、维修、管理等义务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经过一定的预告期后,可以中途解除租赁合同。每一次交易的租赁期限大大短于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寿命。对出租人来说,他并不从一次出租中收回全部成本和利润,而是将租赁物件反复租赁给不同的承租人而获得收益,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说,有人称之为“非全额清偿租赁”,将融资租赁称为“全额清偿租赁”。
这种租赁的出租人除提供租赁物外,还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等服务。特点是:
1.租赁物由出租人采购;
2.租期较短
3.出租人不但提供融资便利,还提供维修、保养等技术;
4.经营性租赁合同是可撤销的。
二、经营性租赁的认定标准
经营性租赁是《会计准则》对租赁所做的分类。《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第5条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第10条规定: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租赁会计准则同时又列出了以下五项具体标准,符合其中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就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也会占租赁资产使用寿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上述认定融资租赁标准的量塑竖圭要包括:
(1)优惠购买选择权所指的购价,只是象征性的,其实是一种名义购买价。在实务中,一般可按照低于5%(含5%)来掌握。
(2)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是指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含75%)
(3)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是指90%(含90%)以上。
可见,按照我国现行的标准划分,凡是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低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90%的,都不是融资租赁,而是租赁会计准则中所称的经营租赁。
三、经营性租赁的内容
经营租赁是那些并不怕承担租赁物余值风险、但渴望获得经营租赁的表外化好处的承租人的需求。所谓向经营租赁靠,就是把本来是融资租赁的交易,设法做成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前提:
1)在合同中没有关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
2)最低租赁付款的折现到租赁开始日的现值小于租赁开始日租赁物公允市值价值的90%;或者3)租赁期限短于该租赁物可使用年限的75%。
汽车租赁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汽车租赁合同包括什么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 从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 个月 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
第一页由甲方留存,
第二页四乙方留存,
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附则
出租方:(章) 出租方:(章)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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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廉租房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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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房屋租赁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根据《合同法》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甲方愿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查看,房屋内设施完整。乙方愿租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设施。现为双方利益的均衡保证,特定协议条款如下:
1.租赁期限:商定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金:此房年租为元人民币,每半年交纳壹次。
3.下次租金应提前天交纳,如有特殊情况应告知甲方,协商解决。
4.水电费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由甲方交纳。
5.乙方承租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室内结构,如有改动应经甲方同意,损坏部分应给予修复及赔偿。
6.乙方不得在此房中进行违法活动。
7.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提高房租,不得将此房再租他人,凡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损坏,不追究双方任何责任。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交房时,水表数,电表数。
10.本协议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定,从签字日起生效,乙方有事于甲方直接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根据《合同法》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甲方愿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查看,房屋内设施完整。乙方愿租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设施。现为双方利益的均衡保证,特定协议条款如下:
1.租赁期限:商定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金:此房年租为元人民币,每半年交纳壹次。
3.下次租金应提前天交纳,如有特殊情况应告知甲方,协商解决。
4.水电费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由甲方交纳。
5.乙方承租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室内结构,如有改动应经甲方同意,损坏部分应给予修复及赔偿。
6.乙方不得在此房中进行违法活动。
7.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提高房租,不得将此房再租他人,凡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损坏,不追究双方任何责任。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交房时,水表数,电表数。
10.本协议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定,从签字日起生效,乙方有事于甲方直接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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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租赁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廉租房租赁合同包括什么内容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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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什么是租赁物,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租赁物租赁物是指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一般说来,由于租赁合同不转移财产所有权,因租赁关系终结时承租人必须返还原物,故只有在原物为有体物、非消耗物和特定物的条件下,原物的原状才能在承租人经过一番使用之后得到保持,并最终返还给出租人。
二、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包括哪些内容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承租人应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关系终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间届满,租赁关系即终止。但也可因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或者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只要租赁物还存在,承租人就应当返还原租赁物;只有当租赁物不存在时,承租人才不负返还义务。例如,在租赁物灭失的情况下,租赁关系也当然终止,但承租人无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如果租赁物系承租人的原因而灭失的,承租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非因承租人的原因灭失的,承租人不负责任。
(二)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由于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于租赁期间届满须返还原租赁物,从本质上讲,承租人应在不消费租赁物的条件下达到使用目的,所以租赁物应当是有体物、非消费物:所谓有体物,一般是指有一定形状,能够为人们视觉、感觉所认知的物,而且应是不易腐烂、变质、消化、消灭其价值的非消费物。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其作为租赁物的价值,否则,看不见、摸不着或者一经使用就消失殆尽的物,将无以体现财产租赁合同的使用权转让属性。但在特殊情况下,消费物也可以成为租赁物,但以承租人以非消费方式使用租赁物为限,如租赁食品供展览之用。因此,原则上讲,只要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状态,或者符合承租人正常使用收益后合理损耗的状态,其返还义务的履行就是适当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于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原状;如果承租人的行为是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以不恢复原状,并可以在现有增加价值的范围内向出租人请求偿还费用。
(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合同期间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承租人即无权再继续使用租赁物,故应及时返还租赁物。承租人不及时返还租赁物,应负违约责任,出租人既可以基于租赁关系要求承租人返还,也可以基于所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因为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已没有占有租赁物的合法依据。承租人不仅应当支付逾期返还租赁物的租金,偿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还应承担租赁物逾期返还期间意外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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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铺租赁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合同样本可到信法网下载):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2(使用面积__________2)
第二条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什么是廉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廉租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二、廉租房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对轮侯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住宅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宅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租赁住宅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因保障方式的不同,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双方也有一定区别。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应与住宅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签订补贴协议,与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廉租实物住宅的家庭应与房屋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按期交纳租金。租赁住宅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宅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宅补贴的情形等内容。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八)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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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租赁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廉租房租赁合同包括什么内容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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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代理合同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实践上看,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委托代理事项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事项应清晰明了。如是房屋出租还是承租,是增量房还是存量房,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是繁华地段的房屋还是比较偏僻地段的房屋等。
(2)委托代理事项的要求和标准涉及房屋出租的,委托人可以围绕出租时间、租金金额、出租宣传等对房地产经纪人提出要求,房地产经纪人也可以对代理过程中需委托人提供哪些方便提出要求,尤其要对代理完成的标准予以明确。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反映了委托代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存续时效关系:履行期限一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4)服务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完成时,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数额。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可以协商议定。有的是分期支付,有的是预收部分委托费,待代理完成后再结算。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委托代理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如果因某种原因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议定。房地产经纪人最担心的莫过于合同履行将结束时被委托人抛弃,由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发生交易行为。对此,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被委托的事项因某种原因未成功,但在以后的一定时间内交易成功,也视为本代理范围,一并收取佣金。这样约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上下家跳开房地产经纪人的做法。
承租人在租期届满时返还租赁物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承租人应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关系终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间届满,租赁关系即终止。但也可因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或者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只要租赁物还存在,承租人就应当返还原租赁物;只有当租赁物不存在时,承租人才不负返还义务。例如,在租赁物灭失的情况下,租赁关系也当然终止,但承租人无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如果租赁物系承租人的原因而灭失的,承租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非因承租人的原因灭失的,承租人不负责任。
2、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由于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于租赁期间届满须返还原租赁物,从本质上讲,承租人应在不消费租赁物的条件下达到使用目的,所以租赁物应当是有体物、非消费物:所谓有体物,一般是指有一定形状,能够为人们视觉、感觉所认知的物,而且应是不易腐烂、变质、消化、消灭其价值的非消费物。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其作为租赁物的价值,否则,看不见、摸不着或者一经使用就消失殆尽的物,将无以体现财产租赁合同的使用权转让属性。但在特殊情况下,消费物也可以成为租赁物,但以承租人以非消费方式使用租赁物为限,如租赁食品供展览之用。因此,原则上讲,只要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状态,或者符合承租人正常使用收益后合理损耗的状态,其返还义务的履行就是适当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于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原状;如果承租人的行为是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以不恢复原状,并可以在现有增加价值的范围内向出租人请求偿还费用。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合同期间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承租人即无权再继续使用租赁物,故应及时返还租赁物。承租人不及时返还租赁物,应负违约责任,出租人既可以基于租赁关系要求承租人返还,也可以基于所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因为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已没有占有租赁物的合法依据。承租人不仅应当支付逾期返还租赁物的租金,偿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还应承担租赁物逾期返还期间意外灭失的风险。
什么是房屋租赁代理,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代理房屋租赁代理,也是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一种经营活动,包括房屋出租代理和房屋承租代理。前者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出租人的委托,以出租人的名义代理出租房屋,并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出租人承担;后者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承租人的委托,以承租人的名义代理承租房屋,并在承租人授权范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承租人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二、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房地产经纪人承接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必须与委托人订立房屋租赁代理合同。房地产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是非持续性的,只有订立合同,才能使得双方的委托与被委托、代理与被代理关系在法律上得以明确,从而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从实践上看,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委托代理事项。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事项应清晰明了。如是房屋出租还是承租,是增量房还是存量房,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是繁华地段的房屋还是比较偏僻地段的房屋等。
(二)委托代理事项的要求和标准。涉及房屋出租的,委托人可以围绕出租时间、租金金额、出租宣传等对房地产经纪人提出要求,房地产经纪人也可以对代理过程中需委托人提供哪些方便提出要求,尤其要对代理完成的标准予以明确。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反映了委托代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存续时效关系:履行期限一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四)服务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完成时,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数额。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可以协商议定。有的是分期支付,有的是预收部分委托费,待代理完成后再结算。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委托代理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如果因某种原因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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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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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经营性租赁的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经营性租赁的定义
经营性租赁又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为止的一种租赁方式。
由普通出租和租用关系形成的租赁业务。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前提使用设备,出租人自始至终拥有设备所有权。出租人仅赚取设备使用费,承租人仅使用不拥有设备。这一点与融资租赁性质截然不同,后者出租方收取名义租金,租约到期时设备产权将转移给承租人。
它是一种以提供租赁物件的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形式,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维修保养、技术更新较快的设备。在经营性租赁项下,租赁物件的保养、维修、管理等义务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经过一定的预告期后,可以中途解除租赁合同。每一次交易的租赁期限大大短于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寿命。对出租人来说,他并不从一次出租中收回全部成本和利润,而是将租赁物件反复租赁给不同的承租人而获得收益,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说,有人称之为“非全额清偿租赁”,将融资租赁称为“全额清偿租赁”。
这种租赁的出租人除提供租赁物外,还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等服务。特点是:
1.租赁物由出租人采购;
2.租期较短
3.出租人不但提供融资便利,还提供维修、保养等技术;
4.经营性租赁合同是可撤销的。
二、经营性租赁的认定标准
经营性租赁是《会计准则》对租赁所做的分类。《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第5条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第10条规定: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租赁会计准则同时又列出了以下五项具体标准,符合其中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就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也会占租赁资产使用寿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上述认定融资租赁标准的量塑竖圭要包括:
(1)优惠购买选择权所指的购价,只是象征性的,其实是一种名义购买价。在实务中,一般可按照低于5%(含5%)来掌握。
(2)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是指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含75%)
(3)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是指90%(含90%)以上。
可见,按照我国现行的标准划分,凡是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低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90%的,都不是融资租赁,而是租赁会计准则中所称的经营租赁。
三、经营性租赁的内容
经营租赁是那些并不怕承担租赁物余值风险、但渴望获得经营租赁的表外化好处的承租人的需求。所谓向经营租赁靠,就是把本来是融资租赁的交易,设法做成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前提:
1)在合同中没有关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
2)最低租赁付款的折现到租赁开始日的现值小于租赁开始日租赁物公允市值价值的90%;或者3)租赁期限短于该租赁物可使用年限的75%。
仓储租赁合同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仓储租赁合同内容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仓储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仓位、存储面积及期限
1.乙方租赁甲方位于 的普通通用仓库: 仓,实际使用面积 平米,作为 。
2.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二条 租金标准和结算方式
1.仓库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日·月) 元,共计月租金为 元。
2.结算方式:租金每 结算一次。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租金结算发票后, 30天内付款。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符合普通通用仓库条件的库房,并负责提供仓库安全保卫工作。
2.甲方保证提供的仓库及消防设施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确保仓库的正常安全作业。
3.甲方负责提供的仓库现有设施、照明设备,并负责仓库设施的正常维修,方便合理使用。
4.甲方为乙方提供220V电源和长途电话一部,为保证乙方微机系统正常使用,(专用电话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甲方需提供叉车、托盘设备为乙方进行产品装卸作业,并负责对设备维修及保养,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6.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仓库内乙方的产品作为甲方债务或其他纠纷抵押用途。违者无效并据实赔偿。
7.甲方负责仓库设施的投保。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严禁在租用的仓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增设用电设备。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配合整改。否则甲方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仓库,仅供乙方仓储管理使用,不得转作他人使用,不得用作抵押和非法活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仓库用途和对仓库进行改造。
5.库内货物及物品由乙方自行投保。
第五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部分或者立即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 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其他原因中途要终止合同,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对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诉讼。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先由甲方签字盖章后,乙方经公司总部在合肥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其他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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