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文规定,涉嫌犯罪的人员、被告本人及其各自的合法代理人和近亲家属以及辩护律师,皆有权利申请更改强制执行措施。在此种情况下,若有意于批准逮捕之后请求取保候审,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负责此案审理的相应等级法院、检察院或公安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当这三个机构接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后,应在限定期限内(即三日内)做出决策。
如若不同意更改强制执行措施,则需向申请人明确告知,同时详细解释其所持反对意见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批捕后取保候审有多久
批准逮捕之后的取保候审期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取保候审,它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不代表整个案件已经审理完毕以及不会做出判决和处罚。
因此,是否需要服刑还是要由司法机构在进行深入审理并做出判断之后才能知晓结果。
然而,根据取保候审所遵循的相关规定来看,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通常情况下都是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人员,他们最终可能得到的判决也相应地不会过于严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期限则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间断。
如果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相关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批捕后取保候审向谁提”,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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