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满30天才呈捕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公安部门对于被拘留者,若其行为被视为需要逮捕,则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如遇特殊情况,提交审批的时限可予以适当延长,具体为一至四个工作日不等。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屡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审批时限甚至可能延长至三十日之久。因此,当刑事拘留期限达到三十天之际,公安部门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嫌疑人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而人民检察院也必须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满三十天并不代表着必定会被逮捕,而是公安部门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最终是否批准逮捕仍需由人民检察院来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满37天会怎样
经历了37天的刑事拘留之后,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法律程序上的处置和判决结果:
第一种是,若案件事实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经过检察官的批准和批准,将会面临逮捕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针对证据不足或是无明显犯罪证据的情况,即那些无法证明其涉及某项罪名的案件,可能会获得释放;
另外,也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虽然无须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此时将有可能被解除羁押状态,同时执行行政拘留(这种情况下,行政拘留时间可以与司法拘留相抵消,无需再次执行);
最后,如果案件证据不足,且没有逮捕的必要性,需要进一步进行调查,那么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嫌疑人后,若认为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满30天才呈捕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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