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若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成年,且所受到的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其违法犯罪记录将予以封存。这就意味着,除非司法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查询,否则这些犯罪记录不会对个人的档案产生永久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本身并不足以直接导致案底的形成,除非在后续程序中被判定有罪并接受了相应的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刑事拘留有没有表决权
在中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虽未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只需其尚未被正式宣布丧失政治权利即可享有此项权利。这是因为,刑事拘留仅在刑事诉讼程序阶段采用,而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工智能还未被判定为触犯刑法的罪犯。本质上说,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强制手段,并非刑事制裁,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并无实际剥夺效力,因此不会对其选举权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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