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被依法批准进行取保候审期间因疾病恶化而导致身体状况异常严峻,且该状态并未对其出席法庭接受审判或是接受实际刑罚产生实质性阻碍,那么在通常情况下,仍应按照原定刑期继续执行相应的惩罚。尽管如此,司法机关会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身体状况给予充分的关照和关注,并有可能在量刑过程中予以适当调整,但这并不等同于自动豁免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至于最终是否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重新收押至监狱服刑,则需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二、重病取保候审要不要收监
因患病而被批准取保候审的案件当事人,其后续是否仍将被羁押并不确定。
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均未出现任何违反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行为,且确有积极接受治疗、病情得到有效控制的事实,同时,其所涉及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再进行刑事追责,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便可考虑不再对其进行羁押。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重病取保候审徒刑收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