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由哪里决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的批准权力在中国主要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掌握。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时,有权决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于监察机关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拘留的批准权归监察机关。不同机关在不同情况下行使拘留权,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刑事拘留由哪里决定的

一、刑事拘留由哪里决定的

在中国,刑事拘留的批准权力主要是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掌控和行使。

具体来说,在案情涉及到犯罪行为发生时,公安机关在案件的侦查环节内有权自行决定对涉案嫌疑人员实施刑事拘留措施。而针对监察机关正在进行的职务犯罪相关调查案件,刑事拘留的批准权力则归属于监察机关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由哪级公安决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拘禁嫌犯时,必须得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且需向其发放拘留证明。

若公安机关认定拘留的人员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当日起的三天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

如果遇到特殊状况,可以申请将提交审核批准的期限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由哪里决定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拘留由哪里决定的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7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85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6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6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拘留是由哪里决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均有权对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2、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是30天,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限是7天,两者合计使用37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拘留所是不是由派出所决定的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拘留由哪里执行
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拘留的执行工作,执行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要亮明拘留证,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被拘留人在24小时内会被讯问,要是没有犯罪事实或不该拘留的,就会立即释放,同时出具释放证明。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拘留由哪里执行
公安机关是刑事拘留的执行部门,在执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依法出示拘留证。同时,被拘留人在被拘留后的24小时内会被进行讯问。如果经过讯问,发现被拘留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该被拘留,那么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发放释放证明。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司里面的一个同事,因为在酒店里喝多了,把人给打伤了,现在又被抓派出所里,司法拘传、罚款、拘留由谁批准呀?
[律师回复] 法律就法院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措施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拘留证是由哪里签发哪里执行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拘留证是由哪里签发哪里执行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醉驾刑事拘留由哪里执行
按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醉酒驾车者的刑事拘留行为主要由地方公安机构来执行。在醉酒驾车案件这一特定情境下,若被检测的司机体内含有的酒精浓度超出了法律法规所设定的上限标准,那么他们将被认定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此种情形,公安部门便有权对司机们实施刑事拘留措施。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被法院判决拘留了十二天, 现在还能在拘留所拘留吗
[律师回复]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在经过了的审判之后就会过一个生效的缓冲期间,过了生效期就会着手执行了。
判决书下达后有十天的生效期,如果十天内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已经生效。按照做法,一般一个月统一执行一到两次,所以,执行的时间应该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执行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与一般诉讼执行程序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执行的主体是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包括法律授权的其他机关如等。
(2)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3)执行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其
一,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而进行的活动;其
二,是处理执行过程中的刑罚变更等问题而进行的活动。
(4)执行的原则具有强制性和及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由哪里决定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