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造成逃逸的交通事故而无人员伤亡的情况,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及承担所有损失。
如若在交通事故中实施了逃逸行为,但并未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作为行政处罚。
同时需要将其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吊销,此种状况下,该驾驶员将会面临着终身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命运。另一方面,位于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所也会将这样的处理决定记录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肇事逃逸无人员受伤怎么赔偿
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所导致的损害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评估,通常包括如下项目:
首先是误工费用的补偿;
其次,包括医疗费用的支付;
此外,还需承担交通费用的支出;
如果涉及到护理人员的护理费用,也应予以考虑;
对于因事故导致残疾的受害者,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
同时,残疾器具辅助费用也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对于受害者的被抚养人,其生活费用也应得到合理的补偿;
最后,还需承担丧葬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怎么处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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