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技术有什么要求

最新修订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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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技术侦查规定包括:仅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可授权使用;实施前需权衡需求和确定操作方式及目标;已许可措施须按计划执行,禁止更改或延期;必要时可指派隐蔽身份人员侦查,但需避免引诱犯罪或威胁公众安全;还需遵守其他相关要求。
刑事侦查技术有什么要求

一、刑事侦查技术有什么要求

针对技术侦查的相关规定有如下几项关键要素:一,只有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才能被授权使用这些手段;二,在实施每项技术侦查措施之前,务必经过权衡调查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操作方式及其特定目标;三,对于已经获得许可的各项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依照既定计划进行执行,禁止任意更改或延期;四,为探寻案件背后真相,必要时,经由公安机关高层领导的慎重批准,可以指派特定人员以隐蔽身份进行侦查活动,但应避免产生引诱他人触犯法律或是采用可能对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人身伤害风险的行为;五,除上述几点外,还有其他相关要求需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二、刑事侦查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在我国的刑事侦查程序中,首先必须接收到受害者或目击者的报案信息;

其次,将其作为案件进行受理;

接着,经过刑事部门的审查和判断,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处理该案件;

随后,展开全面而深入的侦查工作;

在必要时,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

如果犯罪事实确凿且证据充分,则可向司法机关申请批准逮捕

最后,当公安机关完成所有侦查任务后,需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全力以赴地进行侦查,收集、调取有关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行轻重等方面的证据材料。

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采取先行拘留措施;

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予以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侦查技术有什么要求”,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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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技术有什么要求
技术侦查规定包括:仅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可授权使用;实施前需权衡需求和确定操作方式及目标;已许可措施须按计划执行,禁止更改或延期;必要时可指派隐蔽身份人员侦查,但需避免引诱犯罪或威胁公众安全;还需遵守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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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爸爸是个司机只是和别的司机有点不同而已,我想问下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5.6.1 电气型装置不应超过±5%,机械型装置不应超过±8%。
综合误差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误差:
(1)
5.6.2 对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综合误差的有效范围应在使用'说明书 和产品铭牌上明确说明,原则上应能满足配用起重机的全部使用工况。
5.7 设定点
5.7.1 设定点的调整应使起重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可吊运额定起重量。
5.7.2 设定点的调整要考虑装置的综合误差,在任何情况下,装置的动作点不得大于 110%额定起重量。
5.7.3 设定点宜调整在100%-105%额定起重量之间。
5.8 信号
5.8.1 预警信号
音响预警信号持续时间应大于等5,并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灯光预警信号应使用黄色,必须在司机视野范围内清晰可见。
5.8.2 报警信号
音响报警信号应与起重机环境噪音有明显区别。距发音部位lm及在司机位置测量均不 应低于75dB(A)。灯光报警信号应使用红色,必须在司机视野范围内清晰可见。
5.9 显示误差
5.9.1 具有起重量或起重力矩显示功能的装置,相对于动作点的显示误差在试验室条 件下不应超过±3%,装机条件下不应超过±5%。
显示误差计算方法如下:
显示误差:
(2)
5.9.2 装机试验确认后的显示误差及其对起重机的有效适用范围应在产品铭牌上明确 说明。
5.10 动作误差
电气型装置不应超过±3%。机械型装置不应超过±5%。
动作误差与综合误差的计算方法相同。
5.11 耐振动冲击性
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工作所引起的振动和冲击,不得因振动和冲击试验影响其安全性能
5.12 温度适应性
装置在-20℃+60℃的环境温度条件下应正常工作。
5.13 耐电压波动能力
使用电源的装置,在以下电压波动范围内应正常工作。
.外接电网供电:-15%~+10%额定电压;
。蓄电池供电:-15%~+35%额定电压。
5.14 绝缘能力
使用电源的装置,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并应能通过规定的耐压试验。
5.15 过载能力
取力传感器应能承受配用起重机规定的最大载荷试验。
5.16 防护等级
装置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装置室内部分:IP42;
.装置室外部分:IP44,传感器IP65。
5.17 可靠性
装置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累积工作3000,不得出现故障。
注:规定的使用条件是指起重机按正常条件工作用户按制造厂规定的维护调整方法周期对装置进行维护和调整,
5.18 疲劳强度
取力传感器在起重机中级载荷状态下的寿命,不得低于5×105次应力循环。
6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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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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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体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可以开培训费吗
[律师回复] 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存在的一个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对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所订立的一个开发方案。开发方案的最终结果可能形成一项可以申请的专利技术、也可能是一项非专利技术。
但是技术转让合同有一个大的前提是,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合同的转让方就应该拥有该项专利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即技术转让合同应当以转让特定和现有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和转让权为内容,不包括转让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因此,技术开发合同是对一项尚未掌握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所订立的合同。而技术转让合同是转让一项现有的、特定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合同。
但是,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存在比较紧密的联系的。比如,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合同成果最终能够申请专利,且合同约定的专利申请权在研究开发方(受托方)。则研究开发方除了可以取得从事技术开发业务的收入外,在其符合条件申请到专利后,他还可以作为转让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取得技术转让收入。
相关法律知识: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多扰乱社会经济次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法》总则中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则,这些原则适用于订立、履行各类合同。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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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七级技术干部技术七级转业到央企有什么要求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工作的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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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规定?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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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技术评审中适用的废标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可以认定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这主要指投标书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部分主要参数和偏差范围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也视为是重大偏差投标人复印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可导致废标
3、价格评标的废标条件主要指投标人以低于其个别成本报价竞标的情况由于预先确定标底的做法在客观上存在不利于竞争的消极作用,如果一项投标与其他投标相比条件异常的低,招标人应首先考虑要求投标人对其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做出保证,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评标的全过程中,若需要对价格问题进行澄清,应通过书面方式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口头方式澄清,否则可导致废标,更不允许借机对商务条款、技术规范、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另外,在出现只涉及到个别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但没有对整个招标活动构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时,招标人应当拒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书在中标之后招标人仍然可以取消中标,这主要是出现了因不可抗力致使招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中标人预期明示或默示违约、中标人已不再能满足所要求的资格标准、中标人的生产活动违反环保规定而不能继续履行等情况由于招标活动已经完成,合同已经成立.中标之后取消中标的情况属于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在此就不逐一分析以上对废标权适用条件的概括中,除了法定的必须废标的情况外,大部分情况下招标人自已是有权酌情决定是否废标的,同时招标文件中也可以做出大量的这方面的约定,这使得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废标权滥用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对废标权滥用的情形采取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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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入股需要做技术评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
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
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你作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你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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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诉法技术侦查有哪些规定?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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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请求帮助,高科技犯罪,遍查无解 求助,高科技犯罪,遍查无解 2个月以来本人被一伙人顶上,对方老是利用一种高科技产品(不清楚是什么)传 递声音到我耳朵里,问我银行有钱吗?有时就像在耳朵里,有时又很远。而且声音可以变换,儿童 ,女性,中年人,并且可以凭此手段判断我心里在想什么,从而达到套我内心私 密的目的,我看到什么,想到什么对方都能知道和说出来,而别人就是我旁边的 人却听不到。另他们可以辅助风扇,滋滋的声音吵的我难以忍受。
[律师回复] 发报器同时被讯号遮断器阻挡,失主一样无法从卫星定位爱车的踪影。新竹警方指出,这个窃盗双人组专偷马自达、福特和斯巴鲁等私家车,就算防盗功能齐全,平均偷一辆车也不到5分钟。
现代的生活中电脑,智能占据生活中绝大部分,人们需要做的事情也越来越少,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指令就能完成以前需要复杂工程才能完成的事情。然而人们对电子产品的依赖越来越重,许许多多的犯罪分子也将作案手段发展至这些方向。电脑终究只是按照人们的思维编制出来的,并没有人类的思维和分辨能力,犯罪分子总能找到漏洞进行犯罪。因此我们更多的时候还是要靠自己的双手,靠一些看似古老却使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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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需要写一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笔录,但是没有写过,不知道该怎么写,想问一下写这个笔录怎么写!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笔录规定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 ...................................................................... 6 2.卷内文件目录 ........................................................................... 9案件受理记录............................................................................ 12
4.立 案 审 批 表 ....................................................................... 15
5.现场检查笔录............................................................................ 19
6.调查笔录.................................................................................... 25
7. 笔 录 页.................................................................................. 31
8.通知书 ........................................................................................ 33
9. 授权委托书.............................................................................. 36
10.取证单....................................................................................... 40 1
1.监督检查抽样单....................................................................... 43 12.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 ...................................................... 47 1
3. 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 ............................................... 51 1
4.采取(解除)行政措施审批表制作说明 ................................. 54 1
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制作说明 ...................................... 57 1
6.查封(扣押) (封存)决定书制作说明 ................................ 61 1
7.涉案物品清单制作说明 .......................................................... 65 1
8.封条使用说明 .......................................................................... 68 1
9.行政强制措施有关期限告知书制作说明 .............................. 70 20.解除登记保存通知书制作说明 .............................................. 75
2
1.解除查封(扣押) (封存)决定书制作说明 ........................ 78 2
2.责令改正通知书制作说明 ...................................................... 82 2
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制作说明 .................................................. 85 2
4.案件初审意见表制作说明 ...................................................... 96 2
5.案件审理记录制作说明 .......................................................... 99 2
6.行政处罚告知书 .................................................................... 106 2
7.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 .................................................... 110 2
8.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笔录 ........................................................ 113 2
9.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 121 30.行政处罚决定书 ................................................................... 125 3
1.当场处罚决定书 ................................................................... 132 3
2.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 135 3
3.行政执法建议书 ................................................................... 138 3
4.案件移送书............................................................................ 141 3
5.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 ................................................... 144 3
6.涉案物品处理记录 ............................................................... 147 3
7.催告执行通知书 ................................................................... 151 3
8. 强制执行申请书 ................................................................. 154 3
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 ........................................... 157 40.送达回证................................................................................ 160 4
1.结案审查表............................................................................ 164 4
2.备考表.................................................................................... 168
4
3.行政处罚案件报批书 ........................................................... 171 4
4.指定管辖决定书 ................................................................... 175 4
5.案件协查函............................................................................ 178 4
6.案件通报书............................................................................ 181 4
7.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 ........................................................... 184 4
8. 回避决定书.......................................................................... 187 4
9. 行政执法委托书 ................................................................. 190 50. 变更(暂停)委托决定书 .................................................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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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或什么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和许可、咨询等内容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同时技术合同又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不同的类型。通过签订技术合同来保障相关人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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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技术入股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注意事项 技术入股的教训: 1、技术跟资本合作,千万不要拿低工资,要不项目做成功或者不成功,做技术的可能都是颗粒无收。 2、签技术入股的协议时,一定要拿到公证处公证,或者直接转到个人名下。协议最好请律师过目,分析可能存在的争议。 3、自己做技术需要不需要保留的问题。 4、另外,技术和资本合作,如果对方只是把技术人员当成打工人员一样对待,不是股东或者合作者,建议技术人员不用合作了,项目完成了必定拆伙。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由公司法72条所明文规定的,在入股之前,需要进行货币价值的估值。根据规定,可以估值额才能进行出资,否则将不能出资。在入股之后,就需要履行公司股东的职责,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身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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