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撞到摩托车保险赔不
在涉及小型汽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的情况下,如若投保了相应的保险,则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依据您提供的信息,仅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两款。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两种保险均主要用于弥补驾驶员之外的各方人员或财产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因此,即使交强险设定了每起案件最高2000元人民币的赔偿限额,也无法对本车驾驶员自身的损失进行理赔。而唯有车辆损失保险才是专门针对本车驾驶员自身损失的赔偿保障措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二、汽车撞到超载电瓶车怎么处理
电动车在法律定义上被划归为非机动车类别时,如若其与其他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便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加以处理;
然而,若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之列,并与其它机动车发生交通意外事故者,则需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进行裁决。如果有确凿证据证实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存在过失行为,那就需要依据过错的严重程度适度地降低机动车一方应负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汽车撞到摩托车保险赔不”,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