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账户里的钱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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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子女名下账户内的资金属其个人所有,父母无权分割。 子女跟随某方生活时,该方负责保管资金至子女成年。成年后,子女可自行支配资金,若父母曾挪用,子女有权追偿。确保子女财产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夫妻离婚孩子账户里的钱怎么处理

一、夫妻离婚孩子账户里的钱怎么处理

在此情况下,这种行为并不被视为必须进行的处理措施。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时,仅允许对夫妻共有的财产予以合理分割。至于子女银行账户中的资金,理应归属于该子女自身所有,其父母并无权对此类款项实施分割行为。

父母离婚的过程中,若子女选择跟随其中某位共同生活,那么这位抚养方将负责保管该笔款项,直至子女达到法定成人年龄。届时应将账户内的全部资金交还至子女手中,由其自行决定如何进行使用和支配。倘若在子女成年以前,父母擅自挪用过该账户中的款项,那么在子女成年以后,便享有向父母请求偿还此部分款额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孩子有没有财产权

在父母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他们的孩子无权参与财产的分配事宜。

这是由于子女并非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之合法受益者,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依法应归属于夫妻双方法律主体,属于夫妇双方应有的法定权益,且夫妇双方均享有同等的处置权限,而子女并不具备此类权力来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孩子账户里的钱怎么处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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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账户里的钱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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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户里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若是婚后取得的公积金,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进行分割。2、要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取得的公积金,则通常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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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欠账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欠钱不还怎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二)那么怎么做才能让诉讼更有保障?
他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1、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2、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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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户里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积金账户里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了,公积金能不能分割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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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钱不还怎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二)那么怎么做才能让诉讼更有保障?
他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1、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2、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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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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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能开共同账户吗
夫妻二人可以设立共有账户,即共管账户或联合账户。 共管账户需要两人分别设置密码,资金操作需双方密码验证,确保双方共同管理。 联合账户则允许两位及以上五位以下个人顾客共同开设,存款额度无限制,但支出需按预设规则操作,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和定期储蓄存款账户。 这样,夫妻可以更好地共同管理家庭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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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有一个闺蜜她要跟她老公离婚,她让我给她问一下那个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怎么查账的啊?
[律师回复] 您好,你问的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怎么查账的的问题,律师告诉你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有聪明的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 二、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
(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
(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去调查,律师开具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介绍信至单位查询时,能够得到对方的工资收人证明,但对于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会要求法院调取。所以,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人情况时,不如直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取。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在短时间内变换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则需要到这些单位一一调取。 三、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
(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实践中常出现争议的是,由于股票的市场价值波动性较大,既可能增值,也可能出现贬损的情况,此时该以何种价格标准进行分割就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取一个时间点(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值)确定股票的价格,判由持有股票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对价给另一方。 对于股票交易信息的查询,若能举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最好,法院可依申请直接到该证券公司调取对方的开户信息。若不能给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则必须凭对方的身份证号至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但手续上会烦琐得多。 由于股票交易的特殊性,现如今的股票交易都会委托第三方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即股票的资金均由第三方银行转入或转出。为此,申请法院调查的内容亦有两部分,一为股票交易对账单;一为账户资金对账单。 四、公司股权信息查询 夫妻在公司中的股权情况,相较以上各类财产的查询更为简便一些,但在价值的评估上却是最为困难的一类。在财务在处理上,守法经营、客观作账的公司实在少之又少。而经济交往的便捷,仍有大量的“皮包公司”存在,这些公司每年的营业额大得惊人,利润也是不菲,而每年的财务报表上则可能是亏损。而公司价值的模糊,以及《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股东的股权转让只需经过股东会通过即可),给非公司股东一方的配偶维权带来极大的困难。实践中,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股权进行保全,以防止对方进行貌似合法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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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丈夫欠钱妻子账户会被银行冻结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夫妻间丈夫欠钱妻子账户会被银行冻结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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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请问夫妻双方离婚,丈夫在外欠账,妻子需要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原则上推定为如果无相反证据证实共同债务,则即使离婚也要连带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另一方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1、债务人在当初借款时就与债权人有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家人无关。
2、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用。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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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和账务离婚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的分割财产的方式是,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协议离婚,不需要管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同意,可以任意约定。财产分割,按照财产类型逐条约定,例如第一项是房产(写明产权证号),之后是车(写明车辆识别号)、存款、保险、股票、基金、债券、债权债务等财产类型。离婚协议需要根据双方的争议焦点,关注特别容易产生争议的部分,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作出约定,同时约定违约责任,避免未来的法律风险。离婚协议自离婚时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如果任意一方不履行该协议约定的义务,另外一方可以持该协议去人民,一般来说,会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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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的分割财产的方式是,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协议离婚,不需要管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同意,可以任意约定。财产分割,按照财产类型逐条约定,例如第一项是房产(写明产权证号),之后是车(写明车辆识别号)、存款、保险、股票、基金、债券、债权债务等财产类型。离婚协议需要根据双方的争议焦点,关注特别容易产生争议的部分,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作出约定,同时约定违约责任,避免未来的法律风险。离婚协议自离婚时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如果任意一方不履行该协议约定的义务,另外一方可以持该协议去人民,一般来说,会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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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冻结账户
在面对需要冻结夫妻共同财产账户的情况时,当事人应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时,还需要准备好证明权益受损的证据,例如配偶恶意转移财产的迹象等。将申请书和证据提交给法院后,法院会进行审核,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申请才会被裁定冻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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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后,债务人欠账,法院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欠钱不还怎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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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2、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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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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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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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1、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2、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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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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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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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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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存款,妻子想离婚,账户是妻子名字,怎样保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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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丈夫对外负债,妻子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妻子可不用个人财产承担还款责任。但对于,仍可以强制执行(不论登记在谁名下)。这种情况下,妻子要证明存款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才能免于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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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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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诈骗罪,不知道丈夫的账单,妻子有责任还钱吗
[律师回复] 诈骗罪是现在一个屡见不鲜案发率极高的罪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有或者私有的财产,故而在定刑的时候,诈骗金额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那么经过刑事处罚后,诈骗所取得的财物还需要偿还吗?
在承担刑事责任以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但刑法规定中并没有要求还款。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除了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外,同时应当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没有判令偿还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内容。
还款的情况只是在判决前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在判决后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
简单说,如果判决都已经下了,不还款也没什么不利后果,最多就是减不了刑而已,绝对不会在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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