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责车损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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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机动车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需按比例赔偿。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机动车为主要责任方需承担80%,非机动车或行人为主要责任方则机动车承担20%。次要责任时,机动车承担40%,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60%。造成人身损害时,先由交强险保险人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保险人按合同赔偿,无商业险则由侵权人承担。
交通事故主次责车损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车损怎么赔偿

若机动车之间因交通事故产生纠纷,需依据事故责任大小来分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其中,主要责任方需负起大约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则负担约为30%的赔偿责任。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同样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变通处理。当机动车为主要责任人时,其应承担高达80%的赔偿责任;相反,若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为主责方,那么机动车应负责支付约为20%的赔偿费用。机动车责任方若负有次要责任,其应对事故损失承担约为40%的赔偿责任;反之,非机动车或行人主责方,应当承担大约60%的责任。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有人身损害,且该损害是机动车自身责任所致,首先应当由负责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对相关损害予以赔付。如资金仍有不足,应由负责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承保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履行赔偿义务;倘若机动车并无商业保险相关保障,则由侵权人自行承担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主次要责任误工费按46分么

关于误工费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其责任分配原则。

其中,误工费可在此种情况下得到保险公司的法定赔偿额,然而,若仍有剩余费用未被赔付,则须按照主次责任的划分进行相应的赔偿负责。

一般来说,当机动车之间产生交通意外时,负有过失的一方需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各自的过失占比决定了他们应承担多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主次责车损怎么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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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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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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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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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向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但不是工伤赔偿之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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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包括: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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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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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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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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