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未经许可的录音与录像用作合法证据,其使用范围受限于以下三点原则:
首先,不得损害被摄制者的合法权益,这不仅包括个人隐私权,还包括个人正常生活秩序不受任何形式的干涉等方面;
其次,录音与录像的取证过程应当遵守法律所规定的禁止性规定,诸如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非法拘留乃至窃听等方式获得的证据,皆不视为诉讼证据予以采纳;
最后,对于那些刻意违反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偷拍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禁止。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若偷拍者并未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构成重大侵犯或者其行为没有明显违反善良风俗,那么即便存在违法行为,法院仍有可能视这些证据为有效的合法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偷拍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涉及到使用偷录或偷拍获取的证据作为合法证据时,需要受以下三个方面的严格限制所制约:
首先,此类证据必须确保没有侵犯到任何人的合法权益,这里所指的不仅包括个人隐私权,同时还包括了每一名公民都应享有的不受任何外来干涉的私人生活权利;
其次,偷录与偷拍者获取证据的方式绝不能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明文所禁止的规范和制度;
最后,倘若偷录或偷拍行为,是出于故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背社会公德,那么这类未经许可而进行的活动亦将被明确禁止用于司法程序中作为证据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偷拍可以作为证据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