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若不幸走向离婚之路,依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应归属男方所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共同还贷部分则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男方有义务对女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以涵盖其在共同还贷过程中所付出的贡献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此外,剩余的房贷也应由男方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属于房子归属于谁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若夫妻任何一方于婚前以按揭方式购置房产,且此套房屋产权根据规定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同时所有的贷款均由该方个人财产进行承担和清偿,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即使是在婚后,这套房产仍然应视为夫妻二人中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程序中不予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应当由购买房屋的一方单独占据所有权。
然而,如若该房屋确实在婚前被个人以按揭方式购买,但在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贷款的支付义务,那麼尽管这栋物业在法律意义上仍可视为个人财产,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夫妻双方对该房屋拥有的财产权益和份额。
因此,在面临离婚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此套房屋的分配方案,若协商无果再由相关司法机关做出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男方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