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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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离婚能否异地办理,取决于具体情况。自愿离婚原则上需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诉讼离婚中,若夫妻离开居住地超一年且一方起诉,案件由被告长期居住地法院审理;被告无稳定住所,原告起诉地法院可审理。海外定居的华人,如其定居国法院不受理,可向婚姻缔结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离婚事宜可能异地办理,但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法律程序和管辖法院。
离婚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

一、离婚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

关于离婚事宜能否在异地办理,这得视乎离婚情形与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关于自愿离婚,原则上要求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其中一方日常居住之户籍登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其次,就诉讼离婚方面而言,若针对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累计超过一年且其中一方已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该案将由被告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若被告无法提供长期稳定的居住场所,那么原告在提起诉讼时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便有权对此进行审理。

此外,对于那些在国内结婚后又定居海外的华人,倘若其定居国的法院对相关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可考虑向婚姻缔结地或者其在国内的最后一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综合以上分析,虽然离婚事宜确实有可能在异地办理,但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程序以及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可不可以不要冷静期

在某些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无需设置冷却期。若夫妻选择以诉讼方式结束婚姻,仅需证明双方的情感破裂以及经过有效调解仍无法挽救时,即能获得法庭判决离婚,从而避免了婚姻冷却期的限制。

然而,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决定离婚,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在三十天内履行相应的手续才能正式办理完毕。值得注意的是,从婚姻登记部门接到完整的离婚申请之日起计算,在这三十天内的任意时刻,如有一方反对离婚,均可向该部门提交撤销离婚请求的书面报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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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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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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