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买断工龄的情况来说,并不能够领取到失业金,这是由于该行为所导致的失业并非由于劳动者自身的主观因素引发,而是由外部因素决定的。以下是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标准:
(一)依照法定程序缴纳了失业保险基金,且任职单位与个人皆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缴费义务满一整年后;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非自愿性离职;
(三)已经按法定流程完成失业登记手续,并有着明确的求职意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失业人员还可依法享有其他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买断工龄必须是n+1计算的么
关于买断工龄与"n+1"赔偿金之间的区别,此两者并非同一概念。
具体来说,1.所谓“买断工龄”是指企业雇员在决定从现职公司离职之际,可通过向企业支付相应额度的费用,从而将该雇员之前在企业中服务的年限计算为其下一份就业合同中的工作经验,以期借此缩减其在新任职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长度或进一步提高其薪酬福利待遇。
买断工龄之举实质上是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的一种协议性补偿方案;而2.“n+1”的含义实际上是在雇员提出离职申请后,必须等待至隔月再重新注册成为现有职位的员工。
若未能如此操作,那么便会被视为新人加入,即需按照新员工的标准程序进行重新试用及其他相关考核评定。
相对而言,“n+1”这种方式更具强制性,属于法定的补偿政策。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断工龄还能领失业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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