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会提前多久释放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于被依法执行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当其法定时限届满之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亦或是公安机关都应按照相应法规将其释放、解除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又或是依法进行强制措施的变更。这表明,若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已到,那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应立即得到释放,而非提前释放。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是不会提前释放的,除非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或出现特殊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会提前批吗
我谨在此声明,取保候审绝非易事。
然而,您仍可尝试提出相关申请以获得该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法院、检察机构以及公安部门有权准予其取保候审的请求:
首先,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则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也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遭受依法实施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他们的法定时效期限到期之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照相应的法律规范对其实施释放、解除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操作,或者依法进行强制措施的变更。这就意味着,如果刑事拘留的法定时效已经达到,那么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必须立即获得释放,而不是提前释放。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并不会提前释放,除非存在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出现特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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