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还不给钱怎么办
当申请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之后,该院有权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若被执行人未能如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之义务,法院有权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分。若被执行人经调查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亦可行使相应执行权,实施限制高消费、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措施,旨在敦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若在法院已采取上述针对措施后,仍然无法实现执行目标的情况下,法院经审查后可作出裁定暂停执行,待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线索时,可随时恢复执行工作。若被执行人确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却依然抗拒履行法定义务,那么法院便有权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或者进行罚款处罚,甚至可能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二、强制执行还可以上诉吗
已进入执行阶段意味着案情的判决书已然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原告无法向上诉法庭再次提出申诉。
然而,倘若有充足的证据显示原判确实存在错误之处,则可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在提出这类请求时,申请人须以再审申请书等书面文件进行传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总结如下: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首先向被告方发出详尽的执行通知,同时对其财产进行严密的查验与控制;若遇对方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将当事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力求促使其尽快履行相关义务;而当执行工作暂时停滞时,仅需静候新的财源信息发现即可再次启动;对于那些坚持拒绝履行法律责任的被告人,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经济罚款乃至刑事处罚等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