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分期
在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罚款类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后,若涉事人员需要分批次履行交纳罚款义务,则需及时地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能证明自身确实存在经济困境的相关材料。一旦行政机关批准通过,那么申请人便可以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分期交付或延长缴纳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处罚原则有: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结合教育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申诉和赔偿原则处罚追究时效原则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二、行政处罚分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行政处罚一般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警告,作为一种最轻微的处罚方式;
其次为罚款,其金额视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再次是没收存在违法事实所得以及非法财物;
另外,还有可能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以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最后,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暂时扣押或吊销相关执照或者许可证。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还列举了其它一些行政处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在行政处罚决定颁布之后,若涉及的违法行为人由于经济状况恶劣而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罚款,应当立刻向相应的行政主管机构提交书面的申请报告以及完备的证明文件。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查并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以按照核准的方案分阶段履行罚款义务或者适当延长缴纳期限。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法律执行与当事人实际承受能力之间的平衡,以保证处罚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