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之後,辩护律师依然有权继续进行旨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辩护工作。他们能够实施以下几点重要行动:
首先是全方位地查阅案件档案资料,深度理解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被指控事实是否真正涉及违法犯罪问题;
其次是详细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真心实意地选择认罪认罚;
再者就是精确掌握量刑标准,就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给出适宜的法律意见或者建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认罪认罚后上诉的后果
在被告自愿承认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所做判决后,如若被告选择上诉,检察机构将有权提起抗诉。此时,抗诉的结果将变得尤为严重。这是由于被告在认罪认罚后选择上诉,说明其对法院的决定存在不认可,缺乏认罪认罚的诚意和遵守法律的决心,因此在接到检察机关的抗诉通知后,被告人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在被告人自愿认罪且签署认罪承诺书之后,辩护人依然有权利并且也有义务为之进行量刑辩护。辩护律师将全面细致地研读案件的所有档案材料,对指控的主要事实进行严格的核实和查证,深入了解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意愿,同时准确把握量刑的相关准则和标准,从而为被告人提供最恰当、最有利的法律咨询或者建议。因此,即便被告人已经自愿认罪并签署了认罪承诺书,量刑辩护依然可以实施,而且其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