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别人公司买社保犯法吗
若双方并未制定正式的劳动合约关系,仅仅依靠附属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则可能被认为是非法行为。
这是因为受托挂靠的当事人在支付高昂的服务费用之外,彼此之间并不具备实质性的劳务合作关系。代为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及其他相关信息皆属虚假编造,这将对参保人员在养老金、失业金、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权益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挂别人公司社保的生育金能报销
若当事人未与雇主缔结合法的劳动合同,仅是借由挂靠的代理机构来支付社会保障费用,这是非法且不被许可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唯有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有效的劳动合同,确立了劳资关系后,方能经由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换言之,借助他人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违规的,相应费用将无法获得合法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凡未经合法授权擅自使用其他企业之名购买社会保险者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缺失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仅仅通过挂靠方式由关联企业代为缴纳社会保险款,明显属于违规操作。而由于劳务合作并非实质存在,缴纳社会保险信息极可能虚构伪造,这必将严重损害参保人在养老金、失业救济金以及工伤保险等诸多方面应享有的权益申报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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