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180万元判决多少年
职务侵占罪,乃是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内的员工,凭借其在职期间的职权优势,采取非法手段私自占有本单位资产,且偷窃数额达到了法定指控标准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当此类犯罪触及法律红线,即非法占有的金额(单位财产)超过了特定数值时,就会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
根据相关法规,若行为人的贪污金额达到180万元人民币左右,那么根据严格的法规判定,此等行为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中的“重大刑事案件”,此时的法定起刑期最低为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情况更为恶劣,可能仅需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还可能被要求缴纳其个人财产作为惩罚以示公正。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1、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2、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每减少1.5万元,刑期减少六个月。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数额2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职务侵占10万已退回怎么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企业以及其它各类机构中的员工,在其职权范围内,如果擅自侵吞本单位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程度者,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期限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是相应的拘留惩罚,同时还需承担一定金额的罚金责任。对于那些涉案金额巨大的行为人,将接受至少三年以上至最高十年之间灵活时间的有期徒刑处罚,而且同样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行为人,则可能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刑罚,并且仍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职务侵占罪,即企业内的工作人员凭借其在岗位上所拥有的职务便利,采用各种不合法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司的财产,并且案发后该财产的价值高达一定标准,此举已然严重违反了法律的约束。倘若贪污所得的总金额达到了大约180万人民币这个规模,那么就会演变为重大刑事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情况的最低刑罚便是五年监禁;而如果情节过于严重,有可能处以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同时还会被追回全部或部分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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