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驾驶员醉驾达到160mg/dL仍然有可能得到不起诉的处理结果。实际上,醉驾案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被驳回起诉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可能性。
依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相对较小的违法行为,不应视为犯罪;而对于情节显著轻微且无需判处刑罚的行为,则可以考虑免予刑事处罚。举例而言,若是醉酒驾车的被告人体内酒精浓度在100mg/dL以下,并且该案为初犯、态度诚恳且已经承认错误,未能产生进一步的损失或负面影响等条件符合时,便可以判断其犯罪情节轻微,并因此获得免除刑事处罚的待遇。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醉驾仍有可能带来不同类型的刑事责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血检100检察院能不起诉吗
醉酒驾车未达100毫升亦不能获得豁免起诉资格。在法定道路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辆时的血液酒精浓度若超出80毫克/100毫升这一标准值,便属于严重的醉酒驾车行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辆,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需受到拘留与罚款的刑罚惩罚,其中拘留期间的长短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特定的情況之下,因酒精浓度高达160mg/dL而实施的酒后驾车行為有可能不会遭遇起诉。根據我國现行的刑事法律制度,对于罔顾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健发展,性质较为轻微并且对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的违法行为,可以考虑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如果是初次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且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低于100mg/dL,同时表现出真诚的悔过之意,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没有给他人或者社会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损害或者不良影响,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视为犯罪情节轻微,从而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使在上述情况下,酒后驾车仍然可能会引发其他形式的刑事责任,比如危險駕駛、交通肇事后逃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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