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中,肇事逃逸行为是被明确界定为罪责类别的违法行为之一。此类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并逃离现场之后,又主动向司法机构投案自首者,依然应当归类为肇事逃逸这一恶劣行径。
然而,鉴于其在自首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悔悟和认错态度,司法部门可以在相关处罚阶段适当地考虑予以从轻或者减轻的量刑处理。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情况发生时,若行为人选择逃避责任、逃离现场,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有此类肇事逃逸行为发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吊销驾照,同时终身禁止行为人再次获取机动车驾驶资格。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后多久报警不算逃逸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肇事者有逃逸之事实,即可视为行为已构成逃逸,并不能将其与是否已经向警方报案相挂钩。
根据我国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行为人在引起交通事故之后有逃逸之作为,相关职能部门有权依法对其机动车驾驶资格予以吊销,同时在该事件之后的终身岁月里,也不得再次申请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逃逸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中的明确定义,被视为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使肇事者在事件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这种曾经发生过的逃逸行为也无法改变其肇事逃逸的本质属性。然而,自首所展现出来的深刻悔悟以及诚恳认错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予以从轻或者减轻相应的处罚。针对那些因肇事导致人身伤害或者死亡后果的逃逸事件,我们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更是严惩不贷地采取了吊销驾驶执照和终身禁止再次申领驾驶证的严厉措施,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