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不是说属于诈骗吗?
遗憾地告诉您,这种行为并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了信用卡管理法规并通过实施各种手段进行欺诈性活动从而骗得财物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
其中这些欺诈性行为包括: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二)使用已过期或已终止效力的信用卡;
(三)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侵犯他人的信用卡使用权;以及(四)恶意透支等。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二、信用卡不是不还是真的没钱可以跟银行
若您的信用卡账户资金匮乏且无法全额归还债务时,我们建议您与发卡银行洽谈并商议个性化的还款计划。在这种情形下,您应坦诚表明自身无足够能力偿还全部欠款的困境,随后跟进发卡银行,询问是否可以缔结专属的还款协议。
倘若发卡银行批准了您的提议,您将可以根据协议制定出分期还款方案,无需一次性偿还原有的全部欠款。如此一来,您的经济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因此,在面对信用卡贷款无法全额支付的问题时,您完全有权利寻求与发卡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解决方案。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在此,我们深感抱歉地通知阁下,您所提及的行为并未满足我国法律对信用卡诈骗罪所设立的界定标准和要求。具体而言,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不仅包括从事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而且必须以非法占有所获得的财物作为其犯罪动机和目的。此外,此类犯罪还可能涉及到伪造信用卡、使用已过有效期或无效的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本人同意而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多种手段。然而,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上述行为特征均未能得到体现,故无法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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