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下来履行期是多久
若案件经由法院裁决后,对方当事人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申请执行的有效期定为自裁判文书作出之日起连续计算二年之内。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类申请执行期限的暂停与重新启动均应遵循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应遵守之原则与程序。简而言之,申请执行的期间总共是两年。通常来说,当事人须至下列三个特定时间段之前,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1.自法律文书所规定义务履行期的最终一日开始计算;
2.遇法律文书明确规定分期履行情况的,则应从规定的各次义务履行期结束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像扶养费具体情形中,绝大部分的扶养费用都是通过分阶段进行支付的这一方式实现的。
3.若法律文书并无规定义务履行期限,那么就从其生效之日起计算。
值得留意的是,在执行申请过程之中,可能存在时效暂停执行、时效中断等状况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判决书下来以后执行局什么时候执行
在判定结果依法公布之后,当事人职责及义务的履行时限将被明确规定于判决书之中,若是由于申请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而由被申请人另行提请强制执行,那么该强制执行的法定周期通常为足足六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人民法院接获申请执行文书之日起直至满六个月还未如期执行的情况下,申请人便有权利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经由法院做出裁决之后,若对方需要在两年内申请实施强制执行,则此期限应当自裁决书正式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申请执行的期限暂停与重新启动,应当遵照诉讼时效方面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在下列三个时间段之前,及时向法院提出相关请求:即义务履行期最后一日、分期履行各次结束日期,或者是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此外,在执行申请的过程中,还可能出现时效暂停、中断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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