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后抚养权就失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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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8岁后,父母抚养权一般不再适用。子女成年后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经济支持及日常照顾责任终止。但如子女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患有影响生活的疾病,父母仍需继续照顾。因此,在特殊情况下,父母应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及生活协助。具体情形应根据法律及实际情况判断。
18岁以后抚养权就失效吗

一、18岁以后抚养权就失效吗

确实如此,按照一般的理解,子女在年满18岁的那一刻起,其父母所承担的抚养义务便可认为已经完成。

因为在这个时候,子女已被视为具备独立性和成熟性的成年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规,针对这些人就应该赋予其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让他们能够名副其实地自行处理各项涉及到民事法律的事宜。

这样一来,家长对子女在经济方面的支持以及日常生活的关怀照顾责任也随之终止,而子女则有权决定是否与父母共同度过剩余的人生岁月,或是选择走入生活中的独立道路。但是,如果子女尚处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教育过程中,亦或是由于患有神经系统疾病、肢体残障等可能影响正常生活质量的身体状况,那么父母就必须持续地担负起照顾小孩的重大责任。

在此情况下,父母仍然应该竭尽所能地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以及生活协助,直到有朝一日他们拥有足够的能力独立应对人生中的各种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18岁以后可以追之前的抚养费

自年满十八周岁起,便可依法索求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1.抚育未成年子女乃父母的法定责任,关于诉请支付抚养费用之诉求,并不受诉讼时效规定所束缚;

2.在孩童尚未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向承担抚养义务之人提出支付抚养费用之诉求,则不受诉讼时效约束;

3.当孩童届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后,依然可行使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权。关于儿童抚养费用索赔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以孩童的名义起草一份起诉状,明确表示寻求其父亲或母亲支付抚养费用;

2.将该起诉状交付至未有履行抚养费用支付义务之一方当事人的住所所在地法院,并支付约为二十元人民币的立案费用;

3.接着耐心等待案件审理之日的到来;

4.在开庭审理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工作,例如离婚协议或者相应的判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自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父母对于其未成年子女之抚养义务通常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当子女充分成长,成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时,父母对于其经济上的资助以及日常生活中的照料责任亦随之终止。然而,若子女尚处于接受高中阶段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过程中,或者身患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的疾病,那么父母仍然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照顾职责。因此,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父母有义务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生活援助。关于此类特殊情况的确切界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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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到18岁就可以了吗
抚养费通常支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此时他们通常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但如果孩子因特殊原因如正在接受教育或失去劳动能力而无法独立生活,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总之,具体情况需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能力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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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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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失业金可以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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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给到18岁还是18岁满
满18周岁。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果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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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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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领失业金能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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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执行可以到18周岁就停止吗?
抚养费执行是可以直接到18周岁就停止了,我国的法定年龄所规定的就是18岁,对于18周岁就是属于成年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民事能力,没有抚养孩子一方在给抚养费的时候就要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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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18岁抚养费收费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酒泉18岁抚养费收费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甘肃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甘肃抚养费标准要看对方有无固定收入来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甘肃抚养费如何支付?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抚养费支付方式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a、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b、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
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子女的利益出发,在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面,也可采取先给子女抚养费,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办法,以保障子女利益优先实现。
有人建议子女抚养费实行先行给付,或由公告督促给付。子女抚养费执行难问题可采用在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办法,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代扣。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

四、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可依法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
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五、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不到18周岁签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而言,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以下两种情况下,未满18岁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已满16岁未满18岁,参加劳动并以自己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未满18岁,但是属于被赠予或纯获利益性质类型的合同当事人,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除以上两种情况,未满18岁的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签订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其余合同需要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追认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以此为内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未满18岁签的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对于未满18岁签的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签劳动合同。《劳动法》
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就是我国公民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法定资格。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劳动法》第十五条
第二款又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劳动者已满16周岁,则劳动者主体合法,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那么企业在录用该劳动者时应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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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孩子18岁就不用再给了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当子女年满18岁后,父母的抚养责任便告终止。然而,如果子女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无法独立生活,比如仍处于高中及以下教育阶段,或者存在身体或劳动能力障碍,致使无法自给自足维持基本生活,那么父母有责任继续提供必要的抚养费用。具体来说,如果子女在18岁以后仍需继续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者因为身体或劳动能力的原因无法自养基本生活,父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承担抚养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子女的教育费用、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需要注意的是,父母的抚养责任是基于子女的实际需要而确定的,而不是基于子女的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如果子女确实需要父母的抚养,而父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子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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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前夫去年离婚了,孩子只有8岁,判给了前夫,朋友要每月打抚养费给前夫,想咨询一下关于6岁小孩到18岁的抚养费要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一、子女满18岁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因此,一般情况下子女满18岁后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孩子尚未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二、子女抚养费如何减少?
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对于对于子女抚养费的减少,可以双方约定,如果约定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子女抚养费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子女抚养费一般支付到18周岁,但是有特殊的情况的,父母仍需要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需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水平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此子女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子女抚养费也不是能够随便变更的,必须具备法定的情形。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中注意证据的收集,因为证据是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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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到18岁就不管了合法吗
在多数情况下,子女18岁后应独立处理日常事务。社会法理和法律规定也支持这一观点。一般情况下,父母需支付抚养费至子女18岁。若子女16岁后能以劳动收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父母可考虑停止支持。但如子女虽满18岁却无独立生活能力,或因健康问题无法工作,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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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18岁还有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既是一个事实行为同时也是一个法律行为,一方面离婚在事实上没有了夫妻之间的名分,另一方面在法律上双方之间也就不存在权利和义务关系了,当选择离婚的时候大家不得不面临着一个问题,就是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孩子18岁还有抚养权吗,婚姻法中对子女权益的保护的规定能否支持当事人的请求。一、离婚孩子18岁可能有抚养权的过了十八周岁,如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如不上学,则不存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孩子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一)、离婚孩子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二)、离婚孩子怎么办、离婚孩子怎么判、离婚孩子判给谁
1、协议处理
(1)离婚家庭的孩子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
(3)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会尊重其协议。
(4)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5)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孩子怎么办、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1、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2、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1)父方与母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孩子与其共同生活。(2)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孩子在十周岁以上(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3)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4)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5)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一般来说离婚孩子18岁还有抚养权吗在婚姻法中规定的是没有的但是并非一定没有,婚姻法也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保留了权利的可能想,当离婚孩子还在上学期间,人民在实际的审判中会酌情的考虑子女暂时还没有劳动能力,可能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权。除此之外,当离婚子女已满10周岁的时候还应询问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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