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后经济纠纷对方还是没给钱怎么办
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若被告拒绝按期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受害者或债权人便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受害者或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之申请;
其次,法院裁定受理该申请之后,将对被申请人即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之人名下存款予以调查查询,如发现其存款存在,则有权进行冻结及划拨;同时,也可视情况抑制与扣除其个人收入,或对其实施财产扣押、拍卖、变卖等行动以抵偿应付款项;再次,必要之时,法院亦有权进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所在地进行搜索,查明隐藏之财产;债权人还可在必要时要求法院完成财产权证书的转移手续,以及强力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在借款逾期还款所产生的利息或罚金;最后,债权人享有无限次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的权利,并可自主决定是否申请执行,而由法院依职权进行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法院判决后利息会停止计算吗
若债务人未能在法院裁定之规定时限内履行款项偿还责任,则债权人有资格要求债务人支付过期利息或者违约金。更为具体地说,延迟履行期限范围内的债务利息包含了两方面内容,分别为普通债务利息与双倍部分债务利息。
首先,普通债务利息应该依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所设定的方式来进行计算;
其次,双倍部分债务利息则是指未被债务人全额还清的、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判定的除了普通债务利息之外的其他金钱债务,以日息千分一点七五的标准进行计算,然后将这个结果乘以延迟履行期间的天数。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而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则应当支付迟履行金。该规定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
在法律裁决正式宣告生效之后,如果被告未能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作为债权人可以采取诸多有效的手段进行解决。首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司法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接下来,法院将会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深入审查,且具有权力冻结以及划转相应资金。此外,法院还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扣押并通过公开拍卖来偿还原告的债务。为了追讨债务,法院甚至可能会对被执行人的资产进行全面搜寻。除此之外,债权人还能请求将资产所有权的证书改为债权人的名字或者索求迟延支付的利息。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拥有无限制的申请执行权利,他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是否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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