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能执行的刑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明确规定,由公安系统负责执行的刑事制裁,主要包括管制、拘役以及剥夺政治权利。例如,那些因触犯法律被判以管制惩处的罪犯,当他们在接受管制期间出现任何违反禁令行为时,应及时由当地公安机构做出相应处罚;对于那些被交付拘役的犯罪分子,原则上应当由所在公安机关就近进行管理与执行;
此外,对于那些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安部的具体规定,并切实尊重和配合监督机构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二、公安机关能查一个失踪人的开方信息吗
实际上,如果人口在失踪事件发生之后,其家人或朋友能够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这一情况,则公安机关将依据法律规定,将该失踪人员的所有详细信息录入至全国覆盖范围广泛的失踪人员信息系统中,这样一来,无论是远在他乡还是身处异国,在后续的任何时刻,人们仍可通过这一系统随时进行查询。
然而,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人口失踪后,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主动报案,否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寻找与搜索工作。
其次,关于失踪这一现象本身,其含义仅以为失踪者的财物由代理人暂时代为管理,而对于失踪人员的其他个人信息,并不存在进行任何更改的可能。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依据我过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公安机关所执行之刑事处罚措施主要包括管制、拘役及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形式。对于任何违反管制命令之罪犯,将由当地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相应惩处。就拘役罪犯而言,通常情况下应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监管并执行相关惩罚性措施。至于那些已被剥夺政治权利之人,他们须严格遵循国家之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