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内私搭滥建法律程序有哪些
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首先应该由相应主管部门展开详细调查以判定其法律地位。如果真正鉴定为违反建筑法规之非法建造,则应向有关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拆除非法建筑。若届时机未能取得拆除进展,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必要、适当的强制措施,对违法建筑物实行强制拆除。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小区范围内出现的私自搭建行为一般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进行施工,对于情况允许且能够采取补救措施以消除规划实施可能受到不良影响者,可设定一定的整改期限;
然而对于已经产生严重影响且已无补救可能性者,则应立刻勒令限期拆除此类不良影响;对于无法予以拆除的部分,则应强制没收实物或收取违规收入。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小区内私搭乱建违反了什么法律
在未获得合法许可擅自进行建筑搭建和拆解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城乡规划法》。当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此类违法行为作出要求立即停止建设活动或限定日期前必须完成拆除工作的决定之后,若相关责任人仍继续实施建设行为或未能按时完成拆除任务,那么建设工程所在地区的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责成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必要措施以维护法律权威。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针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应当首先对其合法性进行详细审核和深入挖掘,揭示出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性质;一旦确定了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非法属性,便会迅速进行取证,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违法行为人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拆除违建;如果违法行为人未能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这一要求,那么主管部门将会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进行拆除。至于在住宅小区内部发生的个人擅自进行搭建的行为,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施工作业,按照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改正期限,或者直接向违法行为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明确告知其拆除的时间表;对于那些拒不服从管理、无法进行合法拆除的部分,主管部门将会依据法定程序强制予以收归国有或者依法收取违法所得用于公共利益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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