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性岗位失业金能领多少
对于在公益性岗位上从业并遭受到失业影响的人们来说,其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数额依据以下几个因素而定:
第一种情况是工作时间未满五年,在此期间每人每月的失业保障金为人民币842元;
第二类情况是工作时间已达到五年但尚未超过十年,在此期限内每人每月的失业保障金则上涨至人民币869元整;
第三种情况是工作十年乃至十五年内的工人,其所能享有的失业保障金的标准为人民币896元/月;紧接着,当工作时间达到十五年到二十年之间时,他们每月所能领取的失业保障金则调整为人民币923元;
最后,如果劳动者的工龄达到或超过二十年,那么他每个月就可以领到人民币951元的福利。
此外须注意的是,自劳动者就业生涯的第十三个月开始,每位被裁员者都将按照同一标准领取失业保障金,即人民币842元/月。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各地关于这一话题的具体政策均有差异,因此经济条件和相关规定可能会对每月实际领取的金额产生影响。以上所列数据仅作参考之用。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公益性岗位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针对您关心的公益性岗位是否可以提前离职这一问题,我给出以下回答。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无论按照国家、省级还是市级的相关法律法规,公益性岗位的工作者在未满三年服务期时是不被允许离职的。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想要离开工作岗位,需要经过严格且规范的流程来进行申请与处理。切记,离开公益性岗位绝非可以临时起意或自行决定之事。
具体来说,根据各个层面的相关法律原则,公益性岗位员工所享受的优惠政策仅限于三年服务期内,换句话说,服务期满后便无法再继续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从事公益性岗位且不幸失业的人员而言,其所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数额将依据其在该岗位上工作的年限来确定。首先,对于在该公益岗位上的工作年限不足五年的人士来说,他们每个月可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为842元人民币;其次,若他们的工作年限在五年后至十年间,则将每月获得869元人民币;再次,如工作年限处于十年至十五年间的话,则将每个月领到896元人民币;最后,对于已在该公益性岗位上工作了十五年至二十年,以及超过二十年的人士来说,他们每月分别可领取到对应数额的失业保险金,即923元与951元人民币。需要注意的是,从首次就业的第十三个月开始,所有失业人员都将统一按照每月842元人民币的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然而,具体的实施政策会因为地方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经济状况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可能对实际到手的保险金额产生影响,上述数据仅供广大民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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