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交15个月领多少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现行规定如下:
首先,根据您的累积缴费年限以及相关计算方式,分为以下五档进行明确:
1.如果您的累计缴费时间达到了一整年但不满五年的范围内,那么对应的失业保险金每月的发放标准应当是842人民币;
2.当您的累积缴费时间达到了五年但还不满十年这段期间,其对应的失业保险金每月的发放标准将提高到每月869人民币;
3.那么在您的累积缴费时间已经达到十年却还未满十五年的阶段,相应的失业保险金每月的发放标准会提升至每月896人民币;
4.而针对您的累积缴费时间已满十五年且尚未达到二十年的话,每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则会升至每月923人民币;
5.最后,若您的累积缴费时间已经超出了二十年,那么对应的失业保险金每月的发放标准将进一步增加至每月951人民币。
同时,另有一项额外的规定需要引起关注:自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十三个月份起,无论之前的缴费年限如何,所有人的失业保险金的每月发放标准均会调整回842人民币/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交了5年失业了怎么办
在投保了为期五年的社会保障后遭遇失业困境时,可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领失业津贴的请求。
然而,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才能顺利地拿到这笔补贴:
首先,必须是非自愿终止劳动关系而导致的失业;
其次,在失业之前,必须与用人单位一同按照规定的标准缴足一整年的失业保险费用;
最后,必须完成失业登记手续,并且具备积极寻找新工作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您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达到或超过15个月的情况下,按照现行法规的规定,您所能享受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会根据您的累计缴费年限进行相应调整。如果您的缴费年限达到了10年但未满15年,那么您每个月可以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金额是896元人民币;倘若您的缴费年限已经超过了15年但仍未达到20年,那么您每个月可以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就会提升至923元人民币;然而,如果您的缴费年限已经超过了20年,那么您每个月可以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将会进一步提高至951元人民币。但是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从您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无论您的缴费年限如何,发放标准都会降低至842元人民币/月。请您务必注意,具体的受益额度可能会因为地区以及政策的差异性而产生一些微小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