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账户可以自己存钱吗
不可擅自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充值资金。住房公积金账户乃是专属性极强的银行账户种类,与一般的银行结算账户(即平常所谓的基本账户或普通账户)有着本质区别。因此,在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过程中务必严格区分并避免混淆结算账户与之。
首先需要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尔后在指定的银行进行开户环节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即使暂时未动用也会获得利息收益,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相关法规,无论是职工本人还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从正式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即可开始计算利息。而且,对于上年度积攒下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金及利息,则参照三个月定存利息进行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二、公积金账户状态封存怎么做
关于公积金账户封存所需办理之手续,由职工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封存业务办公室提出申请;
经封存业务办公室对所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阅并作出明确的准予封存的书面答复之后,企业需依据此份审阅结果携带着相关文件前往公积金的缴纳银行柜台进行封存手续的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账户具备独具特色的属性,其与普通商业银行结算账户存在着根本性差异。在开设此类账户的过程中,您须亲自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选择特定的合作银行进行账户开立。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暂时没有发生任何变动,亦同样拥有获取利息收益的权利。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自您将资金成功存储之日起便立即开始计算相应的存款利息,而针对去年结转的存储本金以及相应产生的利息部分,我们则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来计算并支付给您。请您切勿随意自行向该类账户充值增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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