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诈骗罪嫌疑一事。若明知其行为乃通过误导性言论或者伪造凭证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且在知情情况下依然向罪犯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即为共同实施此项犯罪的共犯者,需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相关法律条款追究法律责任。依照该法相关规定,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是管制刑罚,同时还将面临罚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用假身份证会面临什么后果
故意持有和使用伪造或变造的身份证明文件均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情节恶劣者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根据现行法规,以下行为将会受到公安部门的相应处罚:对于实施虚构事实以获得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对本人身份证进行出租、租借甚至是转让的;以及擅自扣留他人身份证等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首先给予警告,同时处以不超过两百元人民币的罚款,若存在违法所得,则需依法予以没收。
然而,如果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使用欺骗手段获取的身份证件;或者在市场上购买、销售、使用伪造或变造的身份证件,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安机关处以两百元至一千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或者处以十天以内的拘留,同时,违法所得也会被依法没收。
此外,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以及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的身份证件都将被公安机关依法收回。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参与欺诈社会保障基金的行为中,若明知对方在实施误导公众或者制造虚假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然提供自己的个人身份资料,则需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此类共同犯罪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等相应的法律制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