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注意事项有哪些
鉴于您的问题,我想告知您以下两点重要信息:
首先,自清算程序圆满完成之日起的30天之内,有意申请注销的公司务必向所属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若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在接下来的一年中若未按时参加年审,将会被视为自动注销处理。
其次,对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而言,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将有可能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黑名单,这意味着他们在未来三年内将无法以自身名义再次注册新的公司,同时个人信用记录也将受到严重影响,不良记录将持续保存七年之久,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
关于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方面,我想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清算小组自成立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在六十天内通过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公告。在此期间,清算小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清偿行为。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管好所有送达回执以及刊登了公告内容的报纸,以便日后查阅和参考。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二、公司注销注册资金返还合法吗
公司予以解散或消灭时,可能存在退还款项的情况。在偿还了公司所有应尽之债务后,倘若仍有结余,那么这些余额将被归还给账户上的持有者。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范,当公司财产被用于缴付清算法费、雇员薪资、社会保险费以及法定赔偿金,缴纳有欠款之税款,以及清还公司所负负债之后剩余的财产,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其资产分配方式是以股东在公司中的出资比例为准;
反之,若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其资产分配方式则根据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来划分。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首先,贵司在完成整理事宜之后,务必在30日内向登记主管部门提出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在一年期满且未经年度检查的情形下,将会自动触发注销程序。其次,已经受到吊销营业执照制裁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其身份将被列入诚信记录不端者名单之内,未来三年内不得再次注册新的企业组织,这无疑会对个人的商业信誉产生长期影响。此外,他们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最后,清算小组有义务在成立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告全体债权人,在之后的60天里发布公告进行公布,在这期间,贵司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债务清偿行为。请确保妥善保存通知及公示的相关收据及报纸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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